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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宝能商业租费收缴流程与预警机制版本号:VI.O受控编号:BN-GM-S003主办单位:宝能商业集团营运中心审批:年月日实施日期:年月日密级:秘密口机密口绝密修订记录(修订要点详见末页)修订前编号/版本号修订后编号/版本号修订前总页数(含附件)修订后总页数(含附件)修订日期共。页共。页共。页共。页共。页共。页共。页共。页共。页共。页1. 目的12. 适用范围13. 术语定义14. 职责权限15. 主要内容25.1 欠费预警机制25.2 收缴流程25.3 流程操作说明36相关文件41.1 附属文件41.2 关联文件47. 其他48. 修订记录4宝能商业租费收缴流程与预警机制1 .目的为了及时有效的
2、将应收款项追缴到位,提高的资金回笼速度,降低经营风险,使项目经营有序进行,加强管理规范化。宝能商业总部营运中心特制定宝能商业租费收缴流程与预警机制。2 .适用范围适用于宝能商业集团所运营管理的商业项目3 .术语定义3.1 租费:承租方(商户)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每月需支付给出租方(业主)的租赁费用,含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燃气费等。4 .职责权限4.1 项目物业工程部:负责抄录统计商户的用电、用水数据,汇总商户的水电费用总额给财务部;负责与营运部一同对对水电费用有异议的商户进行进一步核实、确认工作;负责配合营运部对已下达停水、停电通知单的商户进行停水、停电工作。4.2 项目财务部:负责商户结算单
3、的录入、审核、打印工作;负责商户费用的现金收缴、支票过账与银行转账等的资金往来的操作;负责定期汇总提交费用已缴与欠缴商户的情况;依据合同,对进入法律程序的商户的押金与其他费用进行账务处理。4.3 项目招商营运部:负责结算单、费用催缴通知书、停水、停电通知书、解除合同通知书等相关单据文书的发放与商户签收登记;商户费用的催缴;根据预警机制的各个节点,采取相应的反应措施;各节点与商户沟通的具体情况的汇总反馈;在公证见证下,对进入法律程序的商户的资产进行扣押与封铺。4.4 招商中心:协助项目招商营运部门进行商户的费用清缴工作;对达到三级预警的问题商户及时储备替代品牌。4.5 综合中心:收集相关资料,按
4、公司领导指示对欠款商户采取法律程序追讨欠款,维护公司利益;协助营运部对经过公证见证扣押的商户资产进行清点封存,并拟定处理意见,上报商业集团主管领导批示后,统一进行处理。5 .主要内容5.1欠费卜预警机制预警级别欠费时间节点反应机制与措施上报层级一级租费发生月的10日前未交清相关费用的租费发生月的15日发放第一次费用催缴通知书与四天的滞纳金费用单,限期三天内交清。项目营运部负责人二级租费发生月的25日前未交清相关费用的租费发生月的27日发放第二次费用催缴通知书与十五天的滞纳金费用单,限期三天内交清。项目营运部负责人三级租费发生次月的5日前未交清相关费用的租费发生次月6日发放停水停电通知书,并于三
5、日后停止水电供应。项目总经理四级租费发生次月的15日前未交清相关费用的发放解除合同通知书商业集团主管领导五级租费发生次月的20日前未交清相关费用的上报公司领导批准后采取法律程序追讨欠款商业集团主管领导5.2收缴流程流程完成时限责任部门商户水电表抄录,核对录入电脑传送至财务部。每月25日物业工程部打印商户结算单,交接给营运部签收。租费发生月的2日财务部核对结算单,发放给商户,由商户签收。租费发生月的3日营运部商户至财务部缴纳各项费用,营运部与财务部确认商户的缴费情况。租费发生月的10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营运部、财务部统计10日前未按时缴纳费用的商户清单,交由营运部跟进。租费发生月的日财务部打印
6、第一次费用催缴通知书与四天的滞纳金费用单交由营运部发放,由商户签收,限三天内交清。租费发生月的15日财务部、营运部对未按时缴纳费用的商户进行催缴。租费发生月的16-25日营运部统计25日前未按时缴纳费用的商户清单,交由营运部跟进。租费发生月的26日财务部打印第二次费用催缴通知书与十五天的滞纳金费用单交由营运部发放,由商户签收,限三天内交清。租费发生月的27日财务部、营运部对未按时缴纳费用的商户进行催缴租费发生月的27日-次月的5日营运部统计次月5日前未按时缴纳费用的商户清单,交由营运部跟进。租费发生次月的6日财务部发放停水停电通知书,告知商户三天之后停止水电供应。租费发生次月的7日营运部对仍未
7、缴纳费用的商户停止水电供应。租费发生次月的10日营运部、物业工程部统计仍未缴纳费用的商户,向商业集团主管领导报审,是否进入法律程序。租费发生次月的15日项目店办/抄送集团法律部经商业集团主管领导批准后,将三次催缴的签收单据交由综合中心法务部备案,进入法律程序。租费发生次月的20日项目店办、法务部由公证见证扣押商户资产并进行封铺,综合中心对扣押的商户资产进行清点封存。租费发生次月的25日项目店办、综合中心商户账务核算、冲对,账户销户。租费发生次月的30日财务部5.3流程操作说明5.3.1 财务部每月2日前,根据系统信息与工程部经商户确认的水电数据,出具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管理费结算单,并列明收
8、费标准及结算时限,经营运部复核后于每月的3日交由商户签收,并进行催缴。如在7日内完成缴费(即租费发生月10日前)的,则视为正常缴费;如无任何理由超期缴费的,则应收取滞纳金,遇节假日顺延。5.3.2结算单中应注明:商户若对结算单中的数据产生疑问,应在收到后2日内向营运部提出,否则视同认可;若商户至营运部,对结算单中的数据产生疑问,可协助其到财务部进行复核,此种情况超期的不收取滞纳金。5.3.3营运部人员督促商户在收到结算单后,7个日内到财务部办理交款手续,对结算单有异议的,由营运部协调财务部解决商户问题。如确因公司原因影响的,上报公司相关领导处理;如因商户自身原因,则有营运部督促商户及时清缴;对
9、恶意欠费的应进行停水停电、封铺、法律起诉处理。5.3.4对规定时间内未交清的商户(特殊情况除外:如出差外地不能及时缴费的,必须有明确的承诺清缴日期),由财务部根据时间节点,出具催缴通知书并列明缴纳时间及根据合同约定因拖欠而应交的滞纳金处罚,由营运部发放商户进行催款。5.3.5对第二次催缴无效的商户,而且拖欠时间和金额到达违反双方合同约定的,由项目总办列明原因及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报商业集团主管领导批示处理意见,交由法务部采取法律程序。5. 3.6对欠费商户的追缴过程中,根据品牌情况对欠费性质与严重程度等因素区别对待。6 .相关文件6.1 附属文件6.1.1 费用催缴通知书6.1.2 停水停电通知书6.1.3 解除合同通知书6.2 关联文件6.2.1 无7 .其他7.1 本制度由宝能商业集团营运中心负责最终解释,并负责修订完善。7.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其他相关制度与本制度相冲突者,原则上以本制度要求为准。8 .修订记录版本号修订日期修订前后内容对比概述修订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