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日志.docx
《安全日志.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日志.docx(33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安全日志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监理单位:普洱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站监制履职照章免责失职照章追责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云建质(2023)109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项目安全日志(试行)的通知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滇中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各施工、监理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强化落实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项目安全日志(试行)(以下简称“安全日志”),现印发你们,从印发
2、之日起实施。请各地、各单位、各企业抓好贯彻落实,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监管机构要高度重视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项目“安全日志”监管工作,督促企业认真填写“安全日志”,把“安全日志”落实情况作为重点督查检查内容之一.二、各在建施工项目要做好每日安全检查工作,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要做好安全检查总结,做到有查必记、真查实纠、严查实改。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被检项目应按照“五定”(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定标准、定措施)要求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必须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进行彻底整改,并将整改结果附照片建立档案备查,确保闭环管理。三、各级住房城乡建设
3、部门要严格执行复工复产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复核制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规定,“危大工程”的方案编制、审核、审查、论证、交底、验收、检查情况应在“安全日志”中真实记录,形成闭环管理.四、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安全日志”工作督查检查,督促企业按时填写,确保“安全日志”填写规范及时、内容真实完整.五、各地、各单位、各企业要在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项目安全日志(试行)执行过程中,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并及时反馈云南省住房和城乡住建厅.联系人及电话:陈小华,0871-64322465附件:安全日志/1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学厅说f年9月8电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5条规定
4、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建设部建质2008)91号文件第12条规定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主要职责:
5、(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三)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四)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五)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六)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序号分项工程具体内容1安全管理(一)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二)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从事相关工作;(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四)危险性较大
6、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未审核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组织专家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2基坑工程(一)对因基坑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重要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未采取专项防护措施;(二)基坑土方超挖且未采取有效措施;(三)深基坑施工未进行第三方监测;(四)有下列基坑坍塌风险预兆之一,且未及时处理:1 .支护结构或周边建筑物变形值超过设计变形控制值;2 .基坑侧壁出现大量漏水、流土;3 .基坑底部出现管涌;4 .桩间土流失孔洞深度超过桩径。3模板工程(一)模板工程的地基基础承载力和变形不满足设计要求;(二)模板支架承受的施工荷载超过设计值;(
7、三)模板支架拆除及滑模、爬模爬升时,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或规范要求。(一)脚手架工程的地基基础承载力和变形不满足设计要求;(二)未设置连墙件或连墙件整层缺失;(三)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四)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防倾覆、防坠落或同步升降控制装置不符合设计要求、失效、被人为拆除破坏;(五)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使用过程中架体悬臂高度大于架体高度的2/5或大于6米。4脚手架工程(一)脚手架工程的地基基础承载力和变形不满足设计要求;(二)未设置连墙件或连墙件整层缺失;(三)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四)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防倾覆、防坠落或同步升降控制装置不符合设计要求、失效、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安全 日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