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年科级干部调整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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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科级干部调整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贯彻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和*省委关于推进“四个全覆盖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意见等法规文件精神,逐步优化科级干部队伍结构,激发队伍活力,完善队伍管理的竞争、激励机制,建设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科级干部队伍,经校党委研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任用基本原则(一)明确职数,按需配备。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科级机构及职数设置,按实际需要配备干部。(二)优化结构,加强交流。为进一步增强科级干部队伍活力,本次科级干部调整注重优化结构,加强干部轮岗交流。缺少基层工作经历的科级干部,应有计划地交流到基层工作,
2、对从党政机关交流到教学、教辅单位工作的科级干部,同等条件下应予优先提拔,从教学、教辅单位交流到党政机关工作的科级干部,原则上暂不考虑提任。(三)合理消化,注重回避。现聘任在科级岗位的工人身份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只能参与同级科级干部的申报(党政机关的,可以交流到教学、教辅单位;教学、教辅单位的,不得交流到党政机关),在科级干部聘期内,享受相应待遇,其身份保持不变。竞聘落选人员,服从组织安排的,根据本人身份与工作需要,安排相应岗位;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任职资格。干部交流要实行任职回避制度和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四)发扬民主,择优任用。强化二级单位在干部推荐、考察、使用中的民主权利;严格
3、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程序和要求,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引导干部在实绩、实干上竞争,结合个人意愿和单位工作需要择优任用干部。二、调整对象和任用条件(一)调整对象为现任科级干部和符合提任科级干部的在册在岗正式工作人员。(二)任用条件应符合*学院科级干部聘任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科级干部聘任基本条件,同时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1、现任正副科级干部可申报同级岗位。2、提任正科级干部,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同时具有硕士学历和学位,须在副科级岗位任职满三年;(2)只具有硕士学历或学位,须在副科级岗位任职满四年;(3)大学本科毕业,须在副科级岗位任职满六年;(4)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受聘中级专业技术
4、职务满五年,且具有教研(实验)室主任、学科专业负责人、科研平台负责人、党支部书记、专兼职辅导员等岗位两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3、提任副科级干部,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同时具有硕士学历和学位,且进校工作满四年(专职辅导员需担任辅导员工作满四年);(2)只具有硕士学历或学位,且进校工作满五年(专职辅导员需担任辅导员工作满四年);(3)大学本科毕业,且进校工作满六年(专职辅导员需担任辅导员工作满四年);(4)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两年。4、提任科级干部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5、党总支秘书、党政秘书必须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团总支书记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33周岁;年龄超过28周岁
5、的,必须是中国共产党党员。6、专职辅导员提任科级干部,在满足提任条件的基础上,指标单列,其正科职数占专职辅导员总数的30%左右。三、轮岗交流1、各单位应加强科级干部的轮岗交流,其跨单位交流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本单位现有科级干部总数(不含专职辅导员)的50%,其余的一般应进行本单位内部轮岗。2、科级干部因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同意可以暂缓交流或不交流:(1)男干部和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女干部年满55周岁,其他女干部年满50周岁,可以不参加轮岗交流;(2)专业性较强的管理岗位;(3)专职辅导员一届任期(4-5年)未满的也不予交流到其他管理岗位;(4)其他原因不适合交流的。本次干部调整年龄及任职时
6、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31日。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本次科级干部调整采取双向选择与调整任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动员部署(12月14日前)学校党委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全校科级干部调整有关工作。公布各单位科级机构名称及岗位职数(见附件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召开教职工大会进行动员,传达学习学校动员会精神。(二)岗位申报(12月16日前)符合科级干部任用条件和任用资格的人员,自主申报岗位,填写岗位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四份,送组织部一份,本单位与第一、第二志愿所属单位各一份,以作为交流提名与民主推荐的参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任职资格。所在单位应在申报表上明确申报人所填信息是否
7、属实,是否同意报岗志愿。(三)单位推荐(12月20日前)各单位根据科级干部职数,确定本单位所有科级干部(含专职辅导员)的任用建议名单(包括平级留任与平级调进、提拔留任与提拔调进,以及调出人员名单)。任用建议名单由单位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名,教学单位经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核报送,党政机关和教辅单位由领导班子直接审核报送校党委组织部(见附件3,电子版同时发送至XXXXXXXXX)O(四)资格审查(12月21日前)校党委组织部按照岗位任职条件要求,对岗位申报人员情况及单位推荐情况进行资格审查。(五)平级任用(12月22日前)校党委组织部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结合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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