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全文及附表.docx
《天津市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全文及附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天津市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全文及附表.docx(8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天津市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天津市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规2023)7号)及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创业孵化基地,是指经人社部门认定,为下列人员初创的在孵企业提供创业场地、融资支持、项目推介、创业指导等服务的公共性、开放性、示范性创业孵化平台:(一)重点创业人群:包括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港澳台毕业生)和本市全日制高校在校生、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毕业生,近5年内引进的“海河英才”;(二)退役军人、登记半年以上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
2、民工、残疾人。本办法所称在孵企业,是指上述人员在创业孵化基地创办,或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前已经成立且注册登记时间不超过3年的企业或其他类型市场主体。创业孵化基地运营管理机构经营的下属公司,不得作为在孵企业。第三条按照分类施策、以奖代补原则,对创业孵化基地给予建设费补贴、孵化补贴、带动就业补贴和孵化示范奖励,扶持新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运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第四条市人社行政部门负责全市孵化基地建设规划、组织推动和统筹管理工作。市人社行政部门委托市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市级经办、业务指导和评估检查工作。区人社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孵化基地建设、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市和区财政行政部门负责孵化基地资金保障工
3、作。第二章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第五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创业孵化平台,可以申请认定天津市创业孵化基地:(一)开办主体。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经营满1年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相应专业知识技能的管理服务团队、专家指导团队,配备5名以上从事创业服务工作的专职人员。(二)硬件设施。拥有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产权清晰或者租赁备案手续完备。能够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基本办公条件和共享服务空间,有相应的道路、停车、供电、供水、消防、通讯、网络和职工生活等基础配套设施,设有相对独立的会议、商务、培训、路演、咨询、展示等公共服务区域。(三)运营管理。
4、具有完善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卫生管理等管理制度,具备系统规范的企业或其他类型市场主体评估准入和退出机制。(四)服务功能。能够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创业专家跟踪指导、项目发布、企业管理咨询、财务法务事务代理、商事税务社保代办等服务,并与在孵企业签订创业孵化服务协议。(五)在孵企业数量。入驻生产经营满6个月在孵企业不少于20户,平均每户带动就业不少于3人(按近6个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职工人数确定)。第六条符合天津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条件,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和本市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创办的在孵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户数50%及以上的,可以申请认定天津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认定为天津市大学生创业
5、孵化基地的,两年内大学生创办的在孵企业占比应当不低于30%O第七条天津市创业孵化基地按照以下程序申请认定:(一)申请。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平台填写天津市创业孵化基地申请表(附件),向所在区人社行政部门申报。(二)初审。区人社行政部门进行初审,并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核实,合格的出具初审意见并报市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三)复核与公示。市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审和现场复核,复审复核合格的,在市人社行政部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四)认定。公示无异议的,市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市人社行政部门核准认定。符合天津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条件的可以一并申报,也可以具备条件后按照上述程序
6、单独申报。第三章创业孵化基地评估第八条市人社行政部门每年组织对认定后经营满1年的创业孵化基地(含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下同)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并向社会公布。评估内容包括:(一)运营管理方面:管理制度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完善,在孵企业经营稳定,符合产业发展趋势,宣传渠道畅通,无违法违纪行为。(二)场地保障方面:孵化场地充足,公共服务区域满足孵化需求,显著位置展示创业扶持政策、服务规章和办事指南等。(三)服务能力方面:创业孵化功能完善,孵化效果显著,孵化服务示范引领、带动就业明显。第九条天津市创业孵化基地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评估:(一)通知。市人社行政部门根据创业孵化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天津市 创业 孵化 基地 管理办法 全文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