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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2北京市商务行政确认裁量基准(2023年版)序号实施主体事项名称-主项办事事项名称设定依据承诺办结时限受理条件办理流程是否收费办理结果材料信息1北京市商务局经第三地转投资的台湾投资者确认取消台湾投资者经第三地转投资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台湾投资者经第三地转投资认定暂行办法(商务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公告2019年第61号)第三条商务部会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台湾事务办公室负责台湾投资者经第三地转投资认定和管理工作。10.0个工作日1、在获得转投资认定后,发生以下变化
2、的,台湾投资者应及时将变化情况向原出具认定证明的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有关变化的情况说明及证明文件。(一)台湾投资者不再满足本办法第四条、第九条规定;(二)台湾投资者对第三地投资者的所有或控制关系不再满足本办法第六条或第七条规定;(三)商务部会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规定的其他情形。收到情况说明及证明文件后,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台湾事务办公室在10个工作日内取消对该台湾投资者经第三地转投资的认定。(来源:台湾投资者经第三地转投资认定暂行办法第十二条)2、申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填写完整清晰、符合法定形式。办理流程:受理一决定一发证;办理流程详细信息:一、受理(材料应齐全、规范、有效,材料内容应
3、完整、清晰、符合规定(台湾投资者经第三地转投资认定暂行办法第十二条);予以受理或不予受理;)二、决定(材料应齐全、规范、有效,材料内容应完整、清晰、符合规定(台湾投资者经第三地转投资认定暂行办法第十二条);出具取消台湾投资者经第三地转投资认定证明;)三、发证(取消台湾投资者经第三地转投资认定证明)送达方式:窗口领取,邮寄否办理结果取消台湾投资者经第三地转投资认定证明结果文书类型:批文结果样本:台湾投资者出具取消转投资认定证明一、台湾投资者不再满足台湾投资者经第三地转投资认定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九条规定的说明文件(申请人自备,纸质)二、台湾投资者对第三地投资者的所有或控制关系不再满足台湾投资者经第
4、三地转投资认定暂行办法第六条或第七条规定的说明文件(申请人自备,纸质)序号实施主体事项名称-主项办事事项名称设定依据承诺办结时限受理条件办理流程是否收费办理结果材料信息供征税机关关于亏损情况的证明文件)(申请人自备,纸质)六、台湾投资者为自然人的提交:公证的身份证件说明文件(政府部门核发,纸质)(原件1份)七、台湾投资者、第三地投资者和转投资企业之间所有和控制关系的说明和证明文件(申请人自备,纸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1、台湾投资者提请转投资认定确办理流程:受理一决定一发办理结果一、台湾投资者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认的,应参照本办法第十条有关要证;台湾投资经第三地转投资公室台湾投资者经第求,向省级商
5、务主管部门提交自认办理流程详细信息:者经第三认定申报表(申三地转投资认定暂行定日期到提出确认申请期间,台湾一、受理(材料应齐全、规范、地转投资请人自备,纸质)经第三地转投资的台湾投资者确认台湾投办法(商务部国务投资者以及台湾投资者对于第三地有效,材料内容应完整、清晰、认定证明(原件1份)北京市商务局资者经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公10.0个工作日投资者的所有或控制关系是否发生符合规定(台湾投资者经第三的确认意二、台湾投资者3第三地告2019年第61号)变化的说明及相关文件,省级商务地转投资认定暂行办法第十四否见为企业的,经公转投资第三条商务部会同国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台湾事务办公室条);予以受理或不予受理
6、;)结果文书证的台湾投资者认定确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出具确二、决定(材料应齐全、规范、类型:批文设立登记说明文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认意见。(来源:台湾投资者经有效,材料内容应完整、清晰、结果样本:件(申请人自备,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第三地转投资认定暂行办法第十符合规定(台湾投资者经第三台湾投资纸质)(原件1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四条)地转投资认定暂行办法第十四者出具转份)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商2、申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填写条);出具台湾投资者经第三地投资认定三、台湾投资者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完整清晰、符合法定形式。转投资认定确认意见;)证明的确为企业的,经公序号实施主体
7、事项名称-主项办事事项名称设定依据承诺办结时限受理条件办理流程是否收费办理结果材料信息台湾事务办公室负责三、发证(台湾投资者经第三地认证的拥有或租台湾投资者经第三地转投资认定证明的确认意见)用经营场所基本转投资认定和管理工送达方式:窗口领取,邮寄情况的证明文作。件(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四、台湾投资者为企业的,经公证的上一年度该企业缴纳所得税的证明文件(亏损的企业提供征税机关关于亏损情况的证明文件)(申请人自备,纸质)五、台湾投资者为企业的,经公证的员工保险缴纳证明(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六、台湾投资者为自然人的,提交经公证的身份证件说明文件(政府部门核发,纸质)(原件1份)七
8、、台湾投资者、第三地投资者和转投资企业之间序号实施主体事项名称-主项办事事项名称设定依据承诺办结时限受理条件办理流程是否收费办理结果材料信息所有和控制关系的说明和证明文件(申请人自备,纸质)八、台湾投资者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自认定日期到提出确认申请期间台湾投资者以及台湾投资者对于第三地投资者的所有或控制关系是否发生变化的说明及相关文件(申请人自备,纸质)4北京市商务局牵头组织对外资研岂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进行审核认定牵头组织对外资研岂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进行审核认定1、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关于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1号)一(九)符合本
9、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外资研发中心。附件1:一(二)商务主管部门牵头召开审核部门联席会议,对研发中心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照本通知正文第二条所列条件和本审核认定办法要求,确定符合退45.0个工作日材料齐全,填写完整;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一、研发费用标准:作为独立法人的,其投资总额不低于800万美元;作为公司内设部门或分公司的非独立法人的,其研发总投入不低于800万美元。二、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低于80人。三、设立以来累计购置的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来源:关于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二);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2)办理流程:受理一决
10、定一发证(窗口领取、公告送达、邮寄送达);办理流程详细信息:一、受理(材料应齐全、规范、有效,材料内容应完整、清晰、符合规定(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退税资格审核认定办法法第二条;关于做好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进口设备免税资格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第三条);予以受理或不予受理;)二、决定(材料应齐全、规范、有效,材料内容应完整、清晰、符合规定(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退税资格审核认定办法否办理结果通过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审核企业名单的公告结果文书类型:批文结果样本:关于第XX批通过外资研发中心米购设备免退税一、公司关于办理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审核的申请书(申请人自备,纸质和电子)(原件1份);
11、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审核表(申请人自备,纸质和电子)(原件1份);三、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回执或企业批准证书或设立、变更备案回序号实施主体事项名称-主项办事事项名称设定依据承诺办结时限受理条件办理流程是否收费办理结果材料信息税资格条件的研发中心名单。(三)经审核,对符合退税资格条件的研发中心,由审核部门以公告形式联合发布,并将名单抄送商务部(外资司)、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备案。(采购国产设备)2、财政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
12、2023)24号)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财政、税务部门和外资研发中心所在地直属海关核定外资研发中心名单,核定结果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函告外资研发中心所在地直属海关,抄送省级财政、税务部门,并报送商务部。(采购进口设备)法第二条;关于做好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进口设备免税资格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第三条);审查通过的,出具公告;审查不通过的,提出审查意见,将该事项退回受理。;)三、发证(通过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审核企业名单的公告)送达方式:窗口领取,公告,邮寄资格审核企业名单的公告执(国产)(政府部门核发,纸质)(复印件1份);四、验资报告(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纸质)(复印件1份);五、
13、上一年度审计报告(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纸质)(复印件1份);六、企业研发总投入和研发经费支出的专项审计报告(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纸质)(原件1份);七、研发费用支出明细和清单(国产)(申请人自备,纸质好电子)(原件1份);八、采购设备支出明细和清单(国产)(申请人自备,纸质好电子)(原件1份);序号实施主体事项名称-主项办事事项名称设定依据承诺办结时限受理条件办理流程是否收费办理结果材料信息九、非独立法人研发中心研发投入资产清单原件及相关购置发票或合同复印件(进口)(申请人自备,纸质和电子)(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十、外资研发中心累计购置设备汇总表原件及相对应的单据复印件(进口)(申请人自备,纸质和电子)(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十一、外资研发中心关于已经签订购置合同的进口设备将于申报资格认定当年年底前交货的承诺函(进口)(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十二、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名册(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序号实施主体事项名称-主项办事事项名称设定依据承诺办结时限受理条件办理流程是否收费办理结果材料信息十三、社保个人权益记录(一)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政府部门核发,纸质)(复印件1份);(二)劳动合同(申请人自备,纸质)(复印件1份)。5北京市商务局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认定跨国公司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