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工作的意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工作的意见.docx(6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关于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工作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服务改革创新,根据省委农工委等七部门关于下发关于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的意见的通知,现就我县开展此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深刻认识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工作的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县有效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妥推进农村房屋所有权、小型水利工程经营权等“多权同确”工作,随着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特色化的迅猛发展,农业对资金的需求越来越大。作为农民最大财产的承包地、宅基地、林地等,由于产权不明晰、价值未量化等原因,金融机构认
2、可度低,抵押融资渠道不畅,不仅阻碍了我县农业和农村金融服务的发展,也阻碍了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增长,现有农村金融信贷融资模式已无法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求。因此,加快推进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工作,切实提高金融服务农业农村的水平,既是统筹城乡金融服务的重要突破,更是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手段和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举措。二、工作思路和目标(一)工作思路。抓住全省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的机遇,先行先试。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和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工作,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推广农村土地收益保证贷款。完善权属登记及流转管理体系,健全农村资产评估体系,优化抵押登记服
3、务体系,建立健全农村资产流转处置机制,完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不断提高金融机构参与积极性。(二)工作目标。2024年,中国邮储银行XX支行力争安排不低于500万元的信贷规模用于XX县农村产权融资贷款投放,且实现“三农”贷款投放逐年增长。到2027年,全县基本形成产权明晰、价值明确、流转便捷、融资高效、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农村产权融资及配套制度体系,有效盘活农村“沉睡”资产,农民财产性收入大幅增加,现代农业发展的金融服务需求得到充分满足。三工作任务(一)明确重点服务对象。重点支持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二)扩大产权融资范围。1 .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的抵押物包括:农村土地承
4、包经营权、农村居民房屋所有权、林权、大中型农机具所有权、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库、塘、堰)经营权、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上种植(养殖)物收益权及附属设施所有权、保单等。2 .开展土地收益保证贷款的土地收益包括:承包方经营、流转其承包土地获得的收益和个人或组织(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及其他组织,下同)在流转来的土地上经营获得的收益以及农村产权派生的收益等。(三)积极创新融资模式。1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模式:借款主体将农村产权及相关资产抵押给金融机构作为还款保证,或抵押给担保机构,由担保机构为借款主体向金融机构提供融资担保,实现融资。2.土地收益保证贷款模式
5、:借款主体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或再流转)给担保机构委托的符合相关条件的资产管理机构或农业经营主体,同时将地上种植(养殖)物及附属设施等作为动产抵押给担保机构,由担保机构为借款主体向金融机构提供融资担保从而实现融资。(四)切实降低融资成本。金融机构应根据农业投资回报周期和借款主体还款资金来源情况,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并在贷款利率上予以优惠。国有担保、评估机构要充分发挥政策性、公益性作用,尽量降低中介费用。(五)创新优化服务方式。融资业务办理相关机构要建立绿色通道,优化农村金融服务流程,扩大基层分支机构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的权限,简化业务办理手续,提高服务效率。四、工作机制(一)健全农村资产评
6、估体系。对于市场价值明确的抵押物,应协调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借款主体协商确定价值;对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由中介机构或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组织评估。(二)优化抵押登记服务体系。县农业、国土、住建、林业、水利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农村产权(含动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规范农村资产抵押登记档案信息管理,逐步建立全县统一的农村资产抵押登记管理网络信息系统。(三)建立健全资产流转处置机制。1完善农村资产交易市场体系。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运行机制,逐步建立全县统一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和农村产权信息发布平台。2.建立不良资产处置机制。完善不良
7、资产处置办法。由国有担保机构履行担保职能和农村资产经营管理职能,并作为政府授权机构专门负责处置全县农村产权抵押融资中产生的不良资产,逐步建立起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农村产权抵押融资不良资产处置机制。(四)完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1积极推动涉农融资担保发展。引导国有担保机构加大惠农支农力度,不断扩大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融资规模、探索开展土地收益保证贷款等业务。降低门槛,积极鼓励民间资金参股或设立涉农融资担保公司。鼓励银行、担保机构按比例分担不良资产损失。2.深入开展涉农政策性保险。积极创新与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紧密相关的保险产品,逐步扩大农房、养殖业、种植业、森林保险等险种的试点范围和覆盖面。加强涉
8、农信贷和保险合作,将涉农保险投保情况作为银行授信要素,引导鼓励借款主体对融资抵押物、投资资产等投保。开展保单质押融资,积极发展涉农经营主体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不断提高涉农保险渗透度。3.完善专项风险补偿机制。县财政出资设立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建立由借款主体、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和政府共同承担贷款损失的风险分担机制。对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损失进行补偿(金融机构分担30%)o完善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优化风险补偿流程,规范县财政风险补偿金的拨付、使用办法,确保工作有效推进。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县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
9、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农业常委和分管农业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农办、财政局、发改局、人行XX支行、邮储银行XX支行、金融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农业局、国土局、住建局、水务局、林业局、宏森担保公司、财保公司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委农办,农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农办、财政局、人行、邮储银行、财保公司分管领导为副主任,抽调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指导制定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工作的线路图、时间表和责任书,出台相关文件、政策,完善具体工作措施方法,全力推进全县农村产权评估、交易和金融服务等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全县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二)明确职责分工。各相关单位和各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工作,认真按照XX县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协同推进此项工作。(三)加强监测考核。进一步完善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监测体系,规范和明确全县农村金融服务的统计口径,建立健全农村金融工作统计报表体系和工作制度,及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四)加强政策宣传。面向广大涉农融资主体,编制印发宣传、操作手册。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等惠农支农政策,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