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公用: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投资形成并由中山市南头供水有限公司管理和使用的管网之资产收购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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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资产评估报告评估项目名称: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投资形成并由中山市南头供水有限公司管理和使用的管网之资产收购评估项目评估报告编号:中成评字(2023)第1005号资产评估机构:中山成诺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报告日:2023年12月13日目录)j13才商4资产评估才艮告书5一、 委托人、产权持有人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5二、 评估目的7三、评估范围和对象7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8五、评估基准日8六、 评估原则9七、评估依据9八、 评估方法H九、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11十、 评估假设与限制条件13H、评估结论13十二、特别事项说明14十三、评估报告使用
2、限制说明15十四、评估报告日15附件16声明对本报告我们特作如下郑重声明:1、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2、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3、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4、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3、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5、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6、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7、本报告是在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提供基础文件数据资料的基础上做出的。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8、我们已对评估对象进行了实地查看并进行记录,但仅限于对评估对象进行了一般性察看,我们不承担对评估对象内在质量和相关权益状况进行调
4、查的责任,也不承担对隐蔽工程及难以接触到的部分进行检视的责任。9、对于评估中可能存在的影响评估结果的瑕疵事项,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在委托评估时未作特别说明,在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10、报告中对评估对象权属情况的披露不能作为其权属确认的依据,评估对象权属界定以有权管理部门的认定为准。重要提示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认真阅读评估报告正文。评估机构:中山成诺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委托人: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中山公用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中山市南头供水有限公司产权持有人
5、: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评估报告使用人: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评估目的:资产收购评估范围与对象: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投资形成的供水管网评估基准日:2023年6月30日评估方法:“重置成本法”评估结论:委托评估资产的评估值为人民币810,890.00元评估报告法律效力:本评估结论有效使用期一年,自评估基准日起计算。本评估报告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中山成诺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2023年12月13日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投资形成并由中山市南头供水有限公司管理和使用的管网之资产收购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成评字
6、(2023)第I11oo5号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中山公用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中山市南头供水有限公司:中山成诺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受贵单位(以下简称:委托人)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委托人拟用于本次评估目的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工作。本公司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查勘与市场调查,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作出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一、委托人、产权持有人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人为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中山公用水务
7、投资有限公司、中山市南头供水有限公司,产权持有人为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评估报告使用人为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一)评估背景中山公用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为推进中山市“供水一盘棋”,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推进“供水一盘棋”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府函2023)97号)要求,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整合范围内供水企业及部分镇街投资形成的供水设施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工作,全面清查及评估资产情况,便于后续整合工作的开展。本公司受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中山公用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中山市南头供水有限公司委托,对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投资形成并由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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