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资助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指导意见》全文、协议书模板.docx
《《广东省社会资助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指导意见》全文、协议书模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东省社会资助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指导意见》全文、协议书模板.docx(13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豆堵社金诊珈城乡居民叁加嫉乡居民基本舞宏伟哙养寻爸见(征求意见修改稿)为倡导、鼓励社会各界资助我省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范资助和受资助行为,加强资助资金管理,保护资助人、受资助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实施、公众参与,鼓励支持与强化监管并重,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资助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对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形成有力补充。(一)坚持自愿资助。资助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
2、资助参保),属于自愿和无偿行为,不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以资助参保为名从事营利活动。(二)突出扶困济贫。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着重资助困难居民参保,与政府资助形成合力,有效发挥重要补充作用。(三)确保公开透明。资助参保要充分尊重资助人意愿,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充分公开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资助单位要切实履行信息公开责任,接受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四)强化规范管理。依法依规对资助参保工作进行监管,及时查处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资助参保工作在法制化轨道上运行。二资助人及受资助人范围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选择符合其资助意愿的参保人进行缴费资助(以下简称“资助人”)。受资助人主要为符
3、合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三、资助标准社会资助应在受资助人个人缴费的基础上开展。社会资助不替代个人缴费和政府对困难群体代缴的养老保险费。同一参保人当年度获得的社会资助和集体补助金额之和不超过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设定的个人缴费最高档次标准。当年度社会资助(或集体补助)金额已经达到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设定的个人缴费最高档次标准的,对应年度不再实施社会资助(或集体补助)。四、资助方式和流程资助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资助参保。(一)直接资助给受资助人。资助人与受资助人就资助的资金和用途等内容订立资助协议(协议可参考附件1)O协议签订后,资助人向受资助人参保所在县(区)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资助申请,并提供资助协议及相关受资助人名单、资助金额等材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核实有关信息(包括受资助人参保情况及其可受资助的额度)后,资助人按照资助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将不超过可资助额度的资金转入当地社保基金财政专户。资助资金到账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按照资助名单为受资助人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保手续(划入受资助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下同),并将结果反馈给资助人和参保人。(二)通过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集体资助给受资助人。资助人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集体就资助的资金、对象、方式和期限等内容订立资助协议(协议可参考附件2)。协议签订后,资助人按照资助协议约定的期限
5、内将资助的资金转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集体用于接受资助资金的银行账户。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村(居)集体按照协议约定的事项确定受资助人名单和资助金额,并在所在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受资助人名单、金额、受资助情况说明、公示结果等报送所在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资助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核实有关信息(含受资助人参保情况及可资助额度)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村(居)集体按不超过可资助额度将相关资助资金转入当地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在资助资金到账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资助名单为受资助人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保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给镇人民政府(街道
6、办事处)、村(居)集体和参保人。五、鼓励支持资助参保活动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资助参保活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资助参保活动,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动员社会公众参与资助参保活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各级政府经过省批准可对为资助参保活动作出突出贡献、社会影响较大的个人、法人或者组织予以表彰,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助人氛围。六、加强监督管理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集体应严格管理接受资助资金账户的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要将受资助资金、受资助人、受资助资金结余等情况登记造册,以适当的方式在本辖区内公开有关情况,
7、接受监督。资助资金转入社保基金专户后,应按照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督管理。对侵占、挪用、贪污的资助资金,应依法追回,按原资助用途处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年月日附件1资助参加碱乡居民廖本养灵传哙伊奴名(个A版叁老样本)甲方(资助人):地址:联系方式:乙方(受资助人):地址:联系方式:为更好地践行社会责任,传承回馈社会的公益理念,根据广东省社会资助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指导意见等规定,甲方自愿向乙方无偿资助资金壹笔,用于乙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提供资助金额元(人民币,大写元)。二、乙方应参加户籍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广东省社会资助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指导意见 广东省 社会 资助 城乡居民 参加 养老保险 指导 意见 全文 协议书 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