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人才管理办公室提供流动人员档案党员档案调出转递服务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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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饶平县人才管理办公室提供流动人员档案(党员档案)调出转递服务指南饶平县人才管理办公室提供流动人员档案(党员档案)调出转递服务指南一、适用人员范围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档案(党员档案)已存放在饶平县人才管理办公室的以下人员:(一)辞职辞退、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取消录(聘)用、被开除等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原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军队文职人员;(二)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及全日制普通中专毕业生;(三)自费出国(境)留学的高校毕业生及因私出国(境)人员。二、咨询和受理办理机构饶平县人才管理办公室(下称“县人才办”)联系电话:办公地址:西路一横6号三、需现场提交资料及要
2、求(一)接收单位的调档函原件1份;(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本人签名并写明手机号码);(三)申请人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需本人签名);(四)其他情形事项1、如申请本人自带档案的,申请人需递交申请书1份(申请人需签名并写明手机号码,样式见附件1);2、如委托他人前来办理的,申请人需出具1份委托书(委托人需签名并写明手机号码,样式见附件2),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写明手机号码)。3、如委托他人前来代办理并且自带档案的,申请人需出具1份委托书(委托人需签名并写明手机号码,样式见附件3),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复印件和
3、附件3上需有受委托人签名并写明手机号码)。四、办理基本流程(一)申请人提前(或现场)咨询,确认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档案(党员档案)是否尚存放在县人才办。(二)县人才办确认申请人档案(党员档案)尚存放在本办公室,并且所提交资料齐全的,县人才办方给予受理办理调档手续,并通过邮政机要渠道调出转递。业务现场办结。如申请人申请自带或委托他人代办并自带的,受委托人还需现场在档案登记名册表中完成档案移交签名手续。业务现场办结。五、办结时限县人才办完成办结后,于每周五上午转递档案。六、文件依据(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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