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沙镇中山康澳电子有限公司项目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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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阜沙镇中山康澳电子有限公司项目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方案根据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阜沙镇人民政府拟对位于中山市阜沙镇锦绣路的中山康澳电子有限公司低效工业用地进行改造,由中山康澳电子有限公司进行自主改造,采取局部改造的改造方式。改造方案如下:一、地块基本情况(一)总体情况改造地块位于中山市阜沙镇锦绣路115号,用地面积3.3333公顷(33333平方米,折合约50.OO亩)。(二)标图入库情况改造地块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属非建设用地3.3333公顷(33333平方米,折合约50.00亩);在“二调”及最新土地利用现状中均属建设用地3.3333公顷(33333平方米,折合约50.00亩)。改造地块因土地利
2、用总体规划为园地不符合标图入库条件。(二)权属情况改造地块全部属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改造涉及的土地已经确权、登记,为协议出让方式取得,不动产权证号为粤(2023)中山市不动产权第号,为土地产权人中山康澳电子有限公司自2002年1月20日开始使用。(三)土地利用现状情况改造范围内现有5栋建筑物,为中山康澳电子有限公司自2002年12月开始使用。现有建筑面积70382.64平方米,现状容积率2.,其中12481.26平方米建筑已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不动产权证号为粤(2023)中山市不动产权证第号,其余57901.38平方米已按规定办理规划报建、施工报建等手续,暂未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现有
3、建筑均作为作工业厂房和辅助用房所用。该地块目前已拆除建筑面积0平方米,改造前年产值为100万元(约2万元/亩),年税收为10万元(约0.2万元/亩),参照我镇产出、税收平均值,经研究,认定属于低效工业用地。改造地块不涉及闲置情况、历史文化资源要素等情况,抵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黄圃支行,已取得抵押权人同意改造。改造地块已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结果显示符合工业用地土壤环境要求。(四)规划情况改造地块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基本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中,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属城镇建设用地3.3333公顷(33333平方米,折合约50.00亩);在中山市阜沙镇阜沙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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