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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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黑土地保护工作重要论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护和利用好珍贵的黑土地资源,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吉林省耕地质量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按照东北黑土地保护规划纲要(2017-2030)实施意见(吉农建发20197号)吉林省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吉政办发202317号)等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原则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是指通过工程措施将非农业建设项目拟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土壤剥离出来,用于新开垦耕地和劣质耕地
2、改良、高标准农田建设、被污染耕地治理、土地复垦等。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应遵循依法依规、科学规范、应剥尽剥、就近利用的原则。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耕地表土资源最优最大化利用,不断提升度假区耕地保护水平。二工作职责分工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对莲花山区范围内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负总责,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将目标责任履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莲花山分局负责对全区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对表土剥离的堆放存储点进行选址;负责报请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
3、源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耕作层土壤剥离项目进行验收;负责对表土管护方案及存储情况进行检查备案;负责协调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编制土壤剥离利用年度计划,并报管委会批准。农业农村局负责协助开展土壤质量调查,指导养护和利用剥离耕作层土壤,参与耕作层土壤剥离年度计划制定、方案编制审查、验收等工作。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协助开展土壤质量调查,指导养护剥离耕作层土壤,参与耕作层土壤剥离验收等工作。财政局负责政府承担的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相关经费保障。土地储备中心作为表土剥离实施主体单位,负责对城市批次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的实施、申报验收等工作;负责将验收后的未利用耕作层土壤运送至指定存放地点,移
4、交乡镇进行管理和维护。各乡镇政府负责对本地区内表土临时堆放点、表土储存养护场的管理养护工作,按照相关技术规范采取防护措施,建立耕作层土壤剥离存储及利用台账,保留存储及利用的相关影像资料,做好耕作层土壤剥离项目交接工作。城市管理局负责办理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运输管理许可手续。三、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年度计划编制乡镇政府提供年度利用计划,由规自分局会同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综合考虑建设占用耕地项目和剥离耕作层土壤利用项目的布局、规模、建设时序等,编制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年度计划,对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的剥离、运输、储存、管护、利用等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年度计划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并与新开垦耕地
5、和劣质地改良、被污染耕地的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复垦等工作充分衔接。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年度计划报管委会批准。四耕作层土壤剥离范围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符合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技术规范(DB22/T2278-2015)规定的土壤质量评价标准的,应当进行剥离。要加强对黑土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存在下列情形的,经规自分局会同相关部门认定、报管委会批准的,可不进行剥离:1不符合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技术规范(DB22/T2278-2015)规定的土壤质量评价标准的。2 .被严重污染不适宜耕种的。3 .坡度大于25度或面积小于1亩,无法实施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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