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申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评估表.docx
《金华市申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评估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金华市申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评估表.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金华市申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评估表零售药店名称:地址:评估时间:指标类型序号评估项目及分值评分标准自评情况评估情况基础指标1经营时间在注册地址是否已正式经营3个月以上,“否”即为不合格。2药师配备药店是否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具有药学、临床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药师,且注册地在该零售药店所在地,药师是否已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期内,“否”即为不合格。3医保管理是否至少有2名熟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的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医保费用,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期内,“否”即为不合格。4药品管理是否已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开展药品分类分区
2、管理,并对所售药品设立明确的医保用药标识,“否”即为不合格。5制度建设是否具有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医保药品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医保人员管理制度、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和医保费用结算制度,“否”即为不合格。6信息系统是否已确定系统开发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即为不合格。7基础数据库是否已设立医保药品等基础数据库,并按规定使用国家统一的医保编码,“否”即为不合格。8药品价格政策是否执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制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政策,“否”即为不合格。9信用制度药店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否有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是”即为不合格。10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零售药店是否有国家、省医保部门规定的其
3、他不予受理情形,“是即为不合格。指标类型序号评估项目及分值评分标准自评情况评估情况评估指标1建立完善的医保药品管理制度(10分)建立包括医保人员工作制度、医保药品“进销存”制度、医保处方管理制度、医保刷卡管理制度、医保信息管理制度等零售药店医保药品管理制度。未建立制度扣10分;制度不健全,每少一个制度,扣2分。2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10分)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相应的会计账目和“进、销、存”电算化管理的明细账目,未建立扣10分。制度执行不到位,未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现1例扣1分。3建立完善的医保人员管理制度(10分)建立健全零售药店负责人、医保管理负责人、执业药师、物价收费员、计算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金华市 申报 基本医疗保险 定点 零售 药店 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