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黑豆果民财委棚户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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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蛟河市黑豆果(民财委)棚户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为了改善黑豆果(民财委)棚户区居民生产、生活条件,蛟河市人民政府计划征收黑豆果(民财委)棚户区范围内的住宅房屋。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吉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本方案。一、征收与补偿原则房屋征收与补偿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二、征收范围东至长白山大街;南至河堤;西至302国道;北至创业园区(以规划部门出具的征收范围界限为准)。三、征收主体蛟河市人民政府。四、征收部门蛟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征收实施单位蛟河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六、征收实施时间自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实施
2、。七、征收补偿签约期限征收补偿签约期限为20天。签约补偿的起始时间为房屋征收部门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布分户评估报告之日(因不可抗拒原因需延期的,报市政府另行研究确定)。八、征收补偿签约地点蛟河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九、相关规定自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范围内实施下列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依法鉴定为危房采取排危措施除外);(二)已依法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尚未建造完毕房屋的续建;(三)房屋析产、分割;(四)改变房屋、土地用途以及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续期;(五)以被征收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市场主体设立登记、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六)其他不当增加
3、补偿费用的行为。十、补偿标准房屋征收补偿包括货币补偿、被征收人用货币补偿款按照征收补偿方案规定购置房屋、原地就近安置三种方式,被征收人可自主选择补偿方式。(-)货币补偿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按期搬迁,按照下列规定实行:1、被征收人有证房屋及其它附属设施按照房地产评估报告单确定的金额给予补偿。2、按照被征收有证房屋房地产评估报告单确定的金额的20%予以货币奖励。3、按照被征收有证房屋建筑面积17元/平方米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搬迁费;被征收有证房屋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的按照60平方米计算。4、按照被征收有证房屋建筑面积10元/平方米标准一次性支付3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被征收有证
4、房屋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的按照60平方米计算。(二)被征收人用货币补偿款按照征收补偿方案规定购置房屋被征收人选择用货币补偿款按照征收补偿方案规定购置房屋,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按期搬迁,除按照本方案第十条第一款第2、3、4点规定实行外,另按下列规定实行:1、被征收人购置房屋由政府按照原被征收有证房屋面积提供购房补贴,购房补贴价格为2300元/平方米。原被征收有证房屋面积不足45平方米的,按45平方米补贴。新购置房屋超出原被征收有证房屋面积部分按照建筑面积给予1000元/平方米的商品住房购房补贴。购置房屋户型超过90平方米的面积部分(不含90平方米),不享受Iooo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2、被
5、征收人有证房屋外的其它附属设施按房地产评估单确定的金额给予补偿。(三)原地就近回迁(产权调换)安置1、对选择原地就近回迁(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按照原有证面积“征一还一”的原则进行补偿。2、回迁楼号:枫林湾西区15#楼(10层小高层住宅楼)。3、回迁面积:回迁安置房屋户型建筑面积为45、59Itf、74m78m92m2o4、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按期搬迁的,给予下列奖励:(1)按有证房屋面积10%给予奖励;10%的面积不足9的,增至9itf;被征收人不需交付原面积部分的差价款和增加面积部分的价款。被征收人房屋享受奖励面积后,仍未达到45平方米的,无偿增至45平方米。(2)被征收人享受奖励面积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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