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2021-2022年度劳动保障2A级以上信誉单位评定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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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州市2023-2023年度劳动保障2A级以上信誉单位评定工作实施方案为确保苏州市2023-2023年度劳动保障2A级以上信誉单位评定工作顺利开展,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评定时间2023年6月1日一2023年10月31日。二评定对象各级人社局推荐报送的新申报2A级及以上单位以及2019-2023年度苏州市劳动保障2A级及以上信誉单位。其中:2023年因集体协商超期等原因暂未能通过复查确认的2019-2023年度苏州市劳动保障2A级信誉单位、2019-2023年度苏州市劳动保障3A级及以上信誉单位为复查对象。三、评定条件(一)初次申报评定或复查确认苏州市2023-2023年度劳动保障2A级信誉
2、单位(以下简称“2A级单位”),须符合如下条件:1初次申报评定2A级单位,须近两年(2023年度、2023年度)连续被市本级或各地评为劳动保障A级信誉单位;复查确认2A级单位,须已被评为苏州市劳动保障2A级信誉单位(以关于授予2019-2023年度苏州市劳动保障2A级以上信誉单位称号的决定为准);2 .至今生产经营正常,依法独立建立工会,签订集体合同或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备案并在有效期内,职工人数一般在25人以上;3 .按规定主动参加并通过2023年度、2023年度用人单位报送书面材料定期审查;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人力资源从业人员主动参加2023年度、2023
3、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培训至少一次;5 .建立合法、规范、有效的劳动用工规章制度;6 .2023年度至2023年度均未发现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二)晋升或复查确认苏州市2023-2023年度劳动保障3A、4A级信誉单位(以下简称“3A级单位”、“4A级单位”),须符合如下条件:1 .晋升3A级单位,须已被评为2A级单位;晋升4A级单位或复查确认3A级单位,须已被评为3A级单位;复查确认4A级单位,须已被评为4A级单位(以关于授予2019-2023年度苏州市劳动保障2A级以上信誉单位称号的决定为准);2 .至今生产经营正常,依法独立建立工会,签订集体合同
4、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备案并在有效期内,职工人数一般在50人以上;3 .按规定主动参加并通过2023年度、2023年度用人单位报送书面材料定期审查;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60%以上的人力资源从业人员主动参加2023年度、2023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培训;5 .建立细化、全面、有效的劳动用工规章制度;6 .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劳动争议、纠纷调解组织和制度,依法及时调处劳动争议和纠纷;7 .认真执行苏州市使用实习生和劳务派遣的有关规定;8 .3A级单位须2019年度至2023年度均未发现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4A级单位须2018
5、年度至2023年度均未发现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三)晋升或复查确认苏州市2023-2023年度劳动保障5A级信誉单位(以下简称“5A级单位”),须符合如下条件:1 .晋升5A级单位,须已被评为4A级单位;复查确认5A级单位,须已被评为5A级单位(以关于授予2019-2023年度苏州市劳动保障2A级以上信誉单位称号的决定为准);2 .依法建立工会,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备案并在有效期内,职工人数一般在50人以上;3 .按规定主动参加并通过2023年度、2023年度用人单位报送书面材料定期审查;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90%以上的人力资源从
6、业人员主动参加2023年度、2023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培训;5 .建立细化、全面、有效的劳动用工规章制度;6 .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劳动争议、纠纷调解组织和制度,依法及时调处劳动争议和纠纷;7 .严格执行苏州市使用实习生和劳务派遣的有关规定;8 .5A级单位须2017年度至2023年度均未发现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四评定流程与办法(一)准备和申报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各级人社局通知初步符合劳动保障2A级以上信誉单位评定条件的新申报单位和晋级单位进行申报;用人单位接到通知后,按自愿原则向当地人社局提交申报材料。复查对象准备复查材料待审,此阶段无需主动
7、申报。用人单位申报或复查时需提供的材料如下:1 .苏州市劳动保障信用等级单位申报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章、本单位工会章;2 .苏州市劳动保障信誉单位信用等级评估表(含附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章;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集体合同审核意见书(3A、4A或5A级单位须提供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及审核意见书)复印件;(二)审查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7月1日至7月15日,各级人社局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开展初审,初步拟定劳动保障2A级及以上新申报和晋级的信誉单位推荐名单,并报送市人社局。7月16日至9月30日,市人社局严格按照评查标准,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审查或复查。(三)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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