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海叶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杭州海叶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杭州海叶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30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杭州海叶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杭州海叶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HangZhouEnvironmenta1ProtectionCO.1TD编制日期:二零一六年九月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2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8三、环境质量状况1。四评价适用标准12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5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20七、环境影响分析21八、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24九、公众参与25十、结论与建议28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图附图3项目各层平面布置图附图4:杭州市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图
2、附图5:杭州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附件:附件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附件2法人身份证附件3房产证附件4租赁协议附件5医疗固体废弃物委托代处置协议书附件6排水许可证附件7公众参与材料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杭州海叶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杭州海叶口腔匚I诊部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联系人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春晓路210、212、214、216号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310051建设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春晓路210、212、214、216号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技改口行业类别及代码Q8330门诊部营业面积270m2绿化面积/总投资(万元)300环保投资(万元)2环保投资占
3、总投资比例0.67%评价经费/预期投产日期2016.121.1工程内容及规模111项目由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对医疗的需求日益提高。杭州海骏科技有限公司看好这一发展需要,决定投资300万元成立杭州海叶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该口腔门诊部建设地址位于杭州市滨江区春晓路210、212、214、216号,利用租赁的闲置营业用房作为其口腔诊疗经营场所。该口腔门诊部的营业范围为:口腔科/牙体牙髓专业、牙周病专业、儿童专业、颌面外科专业(仅限拔牙)、修复专业、正畸专业、预防专业;门诊部设置6台牙科治疗椅、1台超声波清洗机、1台口腔全景机、1台小牙片机以及其他配套辅助设备若干,门诊部建筑面积为2
4、70m2,该房屋为非住宅用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本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便从环保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受杭州海叶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的委托,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写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即组织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实地踏勘,收集了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并对项目周边环境进行了详细调查、了解,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环保法规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请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审查。本环评主要评价该项目中非放射、辐射部分,辐射和放射部分由有资质的单位另行做专题评价。1.1
5、.2编制依据1、国家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22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2014.4.24修订,2015.1.1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修订)(1997.3.1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修订)(2016.1.1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1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起施行,2016.7.2修订,2016.9.1施行);(6)中华
6、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4.1起施行,2013.6.29修订);(7)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修订)(2008.6.1起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15.6.1起施行);(9)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2012.7.3;(10)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2006.2.14.;(H)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号,2014.12.30o2、地方
7、法规(1)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3.9.1起施行);(2)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06年6月1日期实施,2013年12月19日修订;(3)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09年1月1日期实施,2013年12月19日修订;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21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1.12.1实施,2014.3.13修正;(5)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等制度的通知,浙环发200977号;(6)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发201428号关于印发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杭州 口腔 门诊部 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环境 影响 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