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当爹”了怎么办.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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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喜当爹了怎么办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对传统婚恋观形成了强烈冲击,伴随离婚率节节攀升,喜当爹”型索赔纠纷也随之出现,成为婚姻家庭纠纷面临的一个新问题。所谓喜当爹特指欺诈性抚养,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乃至离婚以后,妻明知其在婚姻存续期间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而采取欺诈手段,称其为婚生子女,使夫承担对该子女的抚养义务。虽然伴随试管婴儿等辅助生殖技术的发展,女性也可能成为被欺诈对象,但鉴于此类案件引发的家庭和社会矛盾尚不突出,本文暂不做讨论。婚姻是夫妻双方相爱相守的庄严承诺,在婚姻家庭生活中,双方理应互负忠实义务、彼此尊重。这既是婚姻法倡导的基本原则,也是社会普遍认同的基本道德准则。特别
2、在一段失败的婚姻结束之后,子女往往成为男方唯一的情感寄托,而一旦发现子女非亲生,男方情感和精神无疑将遭受重创。关于“喜当爹”所索赔的请求权基础,一般认为是基于人格权和财产权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司法实务中对男方“喜当爹”这一事实的经济赔偿主要是从两个方面来体现:一是精神损害赔偿金,二是离婚后男方支出的抚养费可以酌情要求返还。一、精神损害赔偿的认定妻方刻意隐瞒婚外性行为生育子女的事实,使夫方对与自己并无血缘关系的子女承担抚养义务,严重侵犯了其人格权利和财产权利。特别在独生子女家庭处于主流地位的当今时代,夫方往往出于对子女身份错误认知,而主动放弃生育亲生子女的机会,由此带来的精神创伤可能延续终身,属于
3、重大人格利益损害。另外,婚姻存续期间偷情生子无疑违背了公序良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欺诈性抚养案件中的赔偿数额如何认定,目前我国立法尚无明确标准,一般由法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酌定,主要参考指标包括:女方过错程度,男方对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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