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日常管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员工日常管理规定.docx(11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员工日常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局员工日常管理规定隧道局人发字2014)59号文有关规定,为加强员工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长期劳动合同的人员。第二章工时第三条公司实行三种工时制度:定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第四条公司机关实行定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工时制度。第五条下列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一)小车司机;(二)值班和保卫人员;(三)具有明确指标任务的业务人员及长期驻外的业务人员。第六条所属项目部和基层施工单位实行以年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第七条单位无特殊情况,不安排员工加班。第八条
2、员工必须加班,应在全年标准工作时间内予以调控,可采取轮休调休、集中工作、集中休息和弹性工作时间等方式,确保员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第九条实行定时工作制的单位,如必须安排员工在国家法带格式的:字体颜色:自动设置带格式的:字体颜色:自动设置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在内。定节假日工作,单位须支付本人日岗位工资或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加班工资。第十条员工必须服从单位的工作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托辞拒绝执行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第十一条员工违反规定无故迟到早退1次罚款30元,无故迟到早退3次按旷工1天处理。第十二条员工旷工1天扣除当日工资,旷工3天扣除当周工资,旷工7-14天扣除当
3、月工资。第三章休假第十三条法定假日:员工享受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五一(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十一(3天)国家法定节日,女员工享受三八节半天假日。第十四条带薪年休假:按照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修订)司人字201345号文的通知执行,员工当年需提交带薪年休假报告,经单位领导批示适时安排休假,已提交休假报告,单位没有适时安排休假的,按照规定给予加班工资,当年未提交休假报告的,视为放弃当年带薪年休假。第十五条探亲假: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与父母、配偶两地分居,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父母与配偶的探亲假。第十六条员工探望配偶,每年可休假2次,每次为25
4、天;公司内双职工且两地分居A的可累计休假3次计75天;海外项目Z的:字体颜色:自动设置J可,每年一次性休假50天;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可休假2次,ZZ格式的:字体颜色:自动设置I每次20天。,妻双方在同一单位工作的,双方均不再享受对配/2带格式的:字体颜色:偶的探亲假。探亲假必须为在工作岗位人员才可享受。第十七条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25天。4年1次探望父母假,在4年内的任何一年休假均可。第十八条两地分居员工其中一方和父母居住在一地的,不再单独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11*曰二、一I、kE、一工-、带格式的:字体颜色:自动设置第十九条贝工在实习、见习、试用、学徒期间不导受探耒
5、,假。第二十条员工因各种原因放假回家超过探亲假时间的,不享受当年探亲假。第二十一条员工探亲假期包含往返路途时间。第二十二条婚假:员工在工作地结婚,给3天的婚假,晚婚另加7天(含法定节假日);不在工作地结婚,而去对方工作地结婚的,另加往返路途实际需要天数。第二十三条丧假:员工的父、母、夫、妻、祖父、祖母、子女死亡,需要员工本人办理丧事的,给予7天以内的丧假。如在外地办理丧事,另加路途实际需要天数;员工的公公、婆婆或岳父、岳母在员工工作地死亡,需员工办理丧事的,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第二十四条生育假:女职工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晚育者可增假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
6、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时间按自然天数计算。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8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女职工生育同时符合难产、多胞胎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的产假天数累加计算。哺乳不满1周岁的婴儿,每天给予1小时的哺乳时间,哺乳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增加一小时哺乳时间。第二十五条工伤假:员工因工受伤,必须经工伤保险部门确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假及其他各项保险、福利待遇。第二十六条病假: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必须出示县级以上
7、医院的诊断证明及病假证明,休假期限以医疗期规定为限。医疗期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和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事假:员工未休探亲假、带薪年休假,一般不能请事假;已休探亲假、带薪年休假,确因特殊情况需请事假,可准假7天以内(不含往返路程)。员工在事假期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返回,需续假的,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可续假,但一般不超过5天。第二十八条员工已按规定次数休完探亲假,但未达到标准天数的,可由事假充抵。第二十九条员工因工作原因不能正常休假的,鼓励其配偶到员工工作地探亲,探亲
8、期间按员工应休假的日期安排住宿,并参照其享受的标准报销其配偶往返路费。第三十条公司机关员工休探亲假、婚丧假期间,发放岗位工资、技能工资、独生子女补贴、提租补贴和其它补贴;项目部员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周六、周日不计发加班工资,休探亲假、婚丧假期间按在岗工资标准发放,但不发施工流动津贴、隧道补贴和高原高寒补贴;员工请事假只发放岗位工资,一年中事假超过10天的按员工单位所在地最低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带薪年休假期间停发流动津贴、交通补助;病假期间/Jm格式的.字体颜包-1待遇发放标准按局有关规定执行;员工休假期间不享受年终奖金(带薪年休假除外)。临时聘用人员只允许请事假和病假,事假停发所
9、有待遇,病假发800元/月生活费(病假待遇最长不得超、工人tt、带格式的:字体颜色:自动设置)过一个月)o第三十一条员工享受探亲假和赴外地的婚假、丧假,单位可给予报销往返路费。第三十二条人力资源部门或工作人员要为每个员工建立请休假卡片或台帐,详细记录每名员工的请休假情况(见员工休假明细表)。第三十三条员工请休假必须填写请休假报告单,实事求是说明事由,公司副职领导、各部门正副职、项目部经理请休假由总经理审批,机关其他员工由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项目、I,-E、k4一小小I-1一、E带格式的:字体颜色:自动设置)部员工由项目经理审批。严禁不假外出,否则按旷工处理。第三十四条员工休假以当年度为限
10、,不得移至次年度。第三十五条员工应持领导批准的请假报告单到相应的部门进行请假登记。员工休完假期回单位后办理销假登记,并持相应部门出具的相关手续,到财务部门报销有关费用。第三十六条员工在休假往返途中,遇到意外交通事故,不能按期返回工作岗位的,应持有交通机关证明。第三十七条休假期间因急病或正在住院(慢性病除外)不能归队的,要及时向单位汇报,病愈返回单位上班时,要持有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诊断证明或出院通知书。第三十八条基层施工单位,可根据施工生产需要将员工的有关假期集中安排在施工淡季或息工期间。第三十九条员工隐瞒事实,故意多休假的,按实际多休假时间实发待遇的3倍罚款。第四章调配与招聘第四十条公司人力资源
11、部为人员调配的主管部门,项目部/乂带格式的:字体颜色:自动设置综合办公室为人员管理的执行部门。公司内所有人员的调转与调配都必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各项目部不得私自调配人员。各单位编制定员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随意调动,如确需调动的,必须先上报书面申请。严禁上级单位调配通知下达前或未经公司同意各项目间直接办理调转,严禁先报到后请示现象出现;员工调动工作,调出调入单位必须认真登记和履行必要手续。应界毕业学员分配到项目部工作后,项目部应按相应专业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原则上所从事的岗位应与所学专业相对应,人力资源部将审核毕业生分配情况。工程专业的应界本科毕业生分配至项目部工作,原则上需从事试验
12、与测量工作各三个月的见习期。工程专业的专科毕业生分配至项目部,按局有关规定需从事试验、测量工作。第四十一条人员调转需要按程序审批,由调出单位填写“人事及社保关系调动介绍信二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当事人持公司人力资源部出具的介绍信到接收单位报到,限期内未报到的按旷工处理。无公司人力资源部出具的介绍信人员调转视为无效。第四十二条项目部部门副职及以上人员的任命需由项目部提出任用申请,填写“人员任命申请表”,交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后方可执行,其他人员的任命由项目部决定,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第四十三条新招聘员工(临时用工招聘按照公司临时用工管理规定(修订)司人字201344号文规定执
13、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U(一)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全日制专科学历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应届毕业生除外);二(二)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高级职称在四十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另行规定;*(三)身体状况能够满足-线施工生产需要;患有影响正,带格式的:字体颜色:自动设置常工作的慢性疾病人员严禁聘用。第四十四条员工招聘的具体业务由人力资源部承办,总经理审核,报局人力资源部审批。第四十五条新招聘的具有实践经历的员工除总经理特批可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一般必须经过3个月试用期,才能正式聘用;应届毕业生和没有实践经历的往届毕业生试用期为6个I/(带格式的:字体颜色:自动设置)月。一第五章奖励第四十六条员工在完成生
14、产经营任务、进行技术创新、改进企业管理、维护财经纪律等方面,为企业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奖励。第四十七条对年度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发给一次性奖金。第四十八条评选“先进工作者”,可由员工所在单位初选,按管理权限审批上报。第四十九条对生产经营及工程承发包等其他方面实施的奖励,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第五十条奖金一般不能作为一种单独的奖励种类,但对防止和挽救事故做出一定贡献的人员进行表彰时,也可酌情单独发给奖金。第六章惩处与解除劳动合同第五十一条员工有违犯党纪国法、失职渎职、以权谋私和违反企业各种规章制度等行为,予以惩处。第五十二条惩处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
15、、撤职、留用查看。在给予上述处分的同时,可同时处以罚款,或责令赔偿经济损失。第五十三条对员工罚款和责令赔偿经济损失的金额由有管理权限的单位决定。赔偿经济损失的金额应根据损失情况确定,可一次罚没,也可从违纪员工本人每月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后的金额不得低于员工工作所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费标准。每次从工资中的扣除金额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第五十四条员工违纪违规情节比较轻微,未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损失比较严重的予以留用查看处分;在管理岗位上的员工以权谋私、渎职、行政不作为的予以撤职处分。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解除劳动合同: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却(二)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a(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四)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物资、浪费原材料,给企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二(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六)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一(七)犯有贪污、盗窃、赌博、徇私舞弊等其他严重错误或违纪行为;二(八)在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