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食品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全文、附表及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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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市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督促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依法取得食品含特殊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统称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安全法雷去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监督检查应当遵循属地负责、风险管理、科学监管、合法公正的
2、原则,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以日常检查为主,结合重点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公开高效开展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第四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全覆盖要求结合食品生产者信用等级状况,制定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并实施监督检查。根据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随机选取食品生产者、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实施飞行检查和体系检查。第五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局)应当加强监督检查信息化建设,督促区县(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县局)记录、归集、分析监督检查信息,加强数据整合、共享和利用,完善监督检查措施,提升智慧监管水平。第二章监督检查事权第六条监督检查分为市局组织的市级监督检查和区县局组织的区县级监督检查。第
3、七条市局负责监督指导本市范围内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z点维只和协调对产品风险高、影响区域广的食品生产者的监督检查。对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产品风险高、影响区域广的食品生产者,市局可以根据需要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第八条区县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区县局可以结合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者规模、风险、分布等实际情况,不谬划分业务科室、执法支队、市场监管所和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树勾的监督检查朝,确保监督检查覆盖本行政区域内所有食品生产者。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由区县局业务科室负责实施。对一证多址食品生产企业由区县局业务科室在作出许可决定后3个月内对涉及许可现场核查整改的
4、生产地址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其中,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区县局业务科室在发放许可证后30个工作日内对食品生产主体新增的所有生产地址实施体系检查。第九条市局根据上级工作要求以及本级各类专项监督管理等工作需要,对由区县局负责日常监督管理的食品生产者实施随机监督检查也可以组织区县局对食品生产者实施异地监督检查。各相关区县局应当支持和配合异地监督检查,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实施异地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及时反馈检查结果。第十条因监督检查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区县局应当自发生争议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市局确定监督检查主体。第三章监督检查要点第十一条市局根据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等相
5、关规定,以及国家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表,结合实际,制定本市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表,明确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区分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第十二条对存在食品安全事凭替在风险,或者易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出现S大违法行为或其他严重影响食品安全等f靓的页目,列为重点1页目,开展重点监督检直 对重点项目一般应采取现场检查方式,对一般项目可以采取书面检查方式。第十三条针对食品生产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市局应当补充制定相应的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并在出台后30日内向国家总局报告。第十四条监督检查要点应当包括食品生产者资质、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食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标签
6、和说明书、委托生产情况、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管理、信息记录和追溯、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IW兄。特殊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要点,除以上内容外,还应当包括注畸案要求执行、生产质量宫里体系运行、原辅料f里等情况。保健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要点还应当包括原料前处理等情况。第四章监督检查程序第十五条市局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工作要求综合考虑食品类别、生产规模、管理水平、食品安全状况、风险等级、行政执法等因素,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年度监督检查重点和要求。区县局应当按照市局和所在地人民政府要求,编制本辖区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第十六条区县局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总局、市局食品生产风险分级管理的具体要求,根据
7、食品生产者的食品类别、业态规模、风险控制能力、信用状况、监督检查等情况,将食品生产者的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A级风险、B级风险、C级风险、D级风险四个等级。其中,特殊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应判定为C级(含)以上。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等级研究有针对性的监管计划和措施,确定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频次,对食品生产者实施差异化监管。对A级食品生产者监督检查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次,对B级食品生产者监督检查原则上次数不少于2次,对C级食品生产者监督检查原则上次数不少于3次,对D级食品生产者监督检查原则上次数不少于4次。区县局应当对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和风险等级为C级、D级的食品生产者,实施重点监督检查,且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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