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建设验收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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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青田县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建设验收表项目名称申报日期:申报单位通讯地址项目负责人职务:电话联系人职务:电话邮政编码E-maiI传真建设要求完成情况1、专区名称统一使用“幸福忆家”。2、专区单元:机构只设1个专区的,床位为1220张。机构设多个专区的,单个专区床位可以620张,平均每个专区床位不少于12张。3、专区房间设置:多人间每间原则上不超过4床。认知障碍照护单元单人间使用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双人间使用面积不低于16平方米,多人间的单床使用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4、专业人员配置:需配置一名专职或兼职经过专业培训、拥有照护计划制定能力的专业人员。护理人员与入住对象的配比不低于1:5。每个照护专区夜间护理人员不少于1人,以安全为前提,按需配置。5、功能布局:必须符合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设置指南要求。配套设置卧室、餐厅、客厅、公用卫生间、助浴室、怀旧场景以及活动、认知训练、作业疗法、五感疗法、运动疗法等自理能力训练的场所和功能用房。6、建设进度:是否按时开工,是否如期完工。申报单位意见(盖章):负责人(签字):年月日验收意见:验收小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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