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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一级I分I二级I分I三级I分I-一级指标分值二级指标分值三级指标分值评价标准指标说明得分投入10预算配置10在职人员控制率5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W1o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厅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5“三公经费”变动率5“三公经费”变动率三0,计8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8分,扣完为止。“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
2、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ioo%4.2过程60预算执行20预算完成率5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2分,扣完为止。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X100%。5预算控制率5预算控制率=0,计5分;0-10%(含),计4分;10-20%(含),计3分;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o4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5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没有楼堂馆所项目的部门按满分计算。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X1OO%O该指标以2016年完
3、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5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5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XIO0%O该指标以2016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5预算管理40公用经费控制率8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o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三公经费”控制率7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o7政府采购执行
4、率6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X100%6管理制度健全性8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2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分。8一级指标分值二级指标分值三级指标分值评价标准指标说明得分过程60预算管理40资金使用合规性6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
5、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6预决算信息公开性5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5产出及效率30职责履行8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8根据绩效办2016年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该项得分=(绩效办对应部分考核得分/350)*88履职效益10经济效益10此两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
6、相应的个性化指标。1012行政效能6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分。根据部门自评材料评定。6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690%(含)以上计6分;80%(含)-90%,计4分;70%(含)-80%,计2分;低于70%计0分。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6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一、部门概况郴州市苏仙区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区交通运输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区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
7、实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推动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公路、水路发展,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区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发展。(二)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区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指导、监督、统筹协调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公路、水
8、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全区道路、水路运输执行相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全区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渔船检验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五)负责提出全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负责规
9、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交通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指导、监督实施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负责交通运输预算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监管。(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全区公路、水路工程建设执行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区重点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O负责公路、水路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七)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区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区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
10、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承担国防交通战备工作。(八)制定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九)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区交通运输局设下列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重要文稿和综合性文件,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负责文电、综合调研、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督查、机要、保密、安全、信访、档案、修史编志和后勤保障、接待等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安全工作。(二)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负责交通运输
11、行业政策、法规的研究、咨询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报送备案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普法教育、执法人员培训管理。组织、指导全区公路、水路治理“三乱”工作。监督指导全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负责统一受理和组织办理本部门有关行政审批事项。(三)计划统计财务股。负责组织编制全区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组织编制、报审公路、水路、站场、码头等交通运输设施年度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有关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立项、工程可行性研究等的审核。负责公路水毁补助经费的核定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调查、预测、信息引导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
12、监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的财务会计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交通国有资产管理和交通投融资管理工作。负责交通基础设施产权转让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四)运输与安全监督股(科技信息股)。负责全区道路客货运输(包括城乡公交、旅游客车运输和大件、危险货物运输等)和车辆修造、搬运装卸、运输服务市场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负责承担监督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已运营交通基础设施安全生产相关政策、法规实施。承担有关交通运输企业和有关建设工程、企业
1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指导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的科学技术、信息化、标准化和相关教育工作。负责“智慧交通”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组织拟定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信息化政策和规划,编制科技、信息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综合交通信息化和数据资源管理工作,承担数字交通服务体系建设任务。组织协调交通运输行业有关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和成果推广。负责全区路网运行、道路运输、水上运输等信息监测平台的监督管理。归口管理交通运输行业的标准、计量和科技信息工作。负责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五)路政与港
14、航管理股。负责监督公路管理和养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实施。组织指导全区公路养护的日常工作。承担组织全区公路路政和养护的检查、评比、考核工作。负责全区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公路路政队伍建设和路政器材、装备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公路管理的应急抢险工作。指导全区公路标志标线管理工作。承担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全区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拟订水路维护、运营和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相关政策、制度等并监督实施。负责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管理。拟订全区航道、港口、码头等运输设施养护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港口及港入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
15、局的行业管理。负责涉及水路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水路应急处置,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区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水路运输。负责渔船检验的监督管理工作。(六)基本建设股。负责全区权限内的公路、水路、站场、码头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全区权限内的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市场,维护平等竞争秩序。负责对全区权限内的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招投标实施管理与监督。负责组织协调权限内的区级以上公路、水路工程项目建设。承担全区权限内的公路、水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许可、工可方案等的审查报批工作。监督管理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定额、造价控制、竣(交)工验收等有关工作。(七)交通战备股(区交通战备办公室)。负责组织、管理、指导全区交通战备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国防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划地区国防交通网络布局,对本地区交通建设提出适应国防要求的建议。拟定本地区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国防交通保障队伍,为本地区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组织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