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调整工作实施方案.docx
《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调整工作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调整工作实施方案.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调整工作实施方案时间:2023-11-0715:12:44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3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3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3)2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3)3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自学考试专业设置调整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细化落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教职成厅(2018)1号)要求,加快推进新时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培养标准体系建设,坚
2、持依法依规,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3年)(以下简称专业基本规范)调整我省自学考试专业设置。二、基本原则1 .以人为本。以促进人才的发展为出发点,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学习和发展需求为宗旨,以提高学习者的综合素质和岗位能力为目的,坚持科学的人才观和质量观,合理把握人才培养标准,为学习者提供切合实际需要的服务。2 .坚持科学规范、分类调整、分步实施、稳妥有序、服务考生的原则。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充分保障考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扎实做好社会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专业调整情况,切实做好专业设置调整的各项工作。三、工作目标此次专业设置调整,涵盖我省目前开
3、考的38个专业,各开考专业相关主考学校依据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管理办法(暂行)和专业基本规范,制定专业课程设置和顶替方案,确定省统考课程使用教材,经省招考委批准后向社会公布。从2024年起,我省38个开考专业执行调整后的专业课程设置,原计划课程不再安排考试。专业基本规范目录中没有的3个专科专业和停考的10个专业不进行专业设置调整,均按照原专业课程设置申请毕业。停考专业停考过渡期后,停止颁发毕业证书。四、主要内容(一)不进行调整的专业1专业基本规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机电设备技术和现代文秘3个专科专业,因不在国家公布的专业基本规范第一批目录中,因此暂不进行调整,仍然按照现有
4、考试课程安排进行考试。待国家公布第二批专业基本规范后,再按照国家要求进行调整。3 .停考专业(1)2023年以前已经确定停考的专业,包括汉语言文学(专科)、英语(专科)和船舶与海洋工程(专升本)(A/B计划)等4个专业,继续执行原停考过渡安排:汉语言文学(专科)和英语(专科)专业系全国统一停考专业,按照全国统一安排执行,2023年下半年起停止接纳新生报名,2026年上半年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船舶与海洋工程(专升本)(A/B计划)专业自2023年上半年起停止接纳新生报名,2026年上半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2027年上半年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停考过渡期内不进行专业设置调整,原计划中国家统考课程有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辽宁省 高等教育 自学考试 专业 设置 调整 工作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