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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量过程检查制度及验收制度一、质量过程检查制度1材料进场检验制度进场材料必须进行材进场复试,对需取样送检的材料,及时取样送检,并对该材料进行取样试验。若试验不合格,应及时通知建设及监理单位,具体规定如下:1)水泥进场时按同一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吨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吨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作强度和安定性试验。当使用的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时,应对其强度和安定性作重新复试。2)砖进场按每一生产厂家,同一规格,灰砂砖10万块为一验收批,取样作强度试验。3肪水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和性能检测报告,进场后应对其取样试验,取样数量按市质监站规定执行。4)采
2、用商品硅浇捣混凝土时,浇捣前必须测量其坍落度,抽查数量每次浇捣碎不得少于三次,并做好相应记录。5)对进场砂、石料按质监站规定取样试验,6)由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材料,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进场复试,需复试的材料及时取样复试,经验证或复试后发现不合格时,应及时向建设报告,并不得将该批材料用于工程。7)各种检验和试验应做好相应的质量记录,并作妥善保存。8)因使用不合格材料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材料采购人的相应责任。9)项目部质量部,应对对现场进场材料作抽查,对不合格材料应做退场处理。2、隐蔽工程验收制度1)单位工程中的所有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项目部必须经工程施工部、技术部、质量部联合验收合格后
3、,方可报请监理、建设、设计等单位和质监部门验收。2)所有隐蔽验收报请建设、监理和设计单位验收时应具备以下条件:(1)相应的分项工程已完成,并经项目部和质量部联合验收合格;(2)相应的各项保证资料齐全;3)单位工程中的所有隐蔽工程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验收,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4)对未通过隐蔽验收或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未经整改认可,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并对该项目部进行经济处罚。5)基础分部、主体分部工程完成以后,必须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结构验收,经参加验收各方确认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3、施工过程检查制度1)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必须对每项工作工前认真做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工
4、后进行自检,对不合格的项目及时进行更正,总结经验,避免再次发生同样的错误。2)各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由各班组长组织施工,在自检的基础上,进行互检。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如有严重问题,必须及时上报。3)当各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在下道工序施工前必须由专业工长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交接检查,并由专业工长填写自检资料。在交接检查中,如发现不合格项目,必须及时纠正,只有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同时,专业工长必须将每次检查情况记录,定期上报工程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4)施工过程中,质量员对每个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问题必须及时会同专业工长制定处理措施,并视情况严重程度,按照公司相关的奖
5、惩制度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5项目部由项目经理组织成立一个检查小组,对各分项工程进行检查。并对不合格项目进行评定,指定整改措施。6)各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由项目部会同监理及建设单位对各分项分部工程进行验收。二、质量验收制度(1)工程质量检查执行三级检查制度:公司的月质量检查、项目部的周质量检查和总分包质量员的每天质量巡查;(2)施工过程工序执行三检制度:班组的自检、上下班组的互检和交接时专职质量员的检查;(3)关键工序的检查,应由总包、监理联合检查验收才允许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4)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由质量员开具质量整改通知单,各分包应落实到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完成时间。在整改完成后,
6、分包填写质量整改通知单回复单,报总包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5)工程施工中各专业分包应做好自检文字记录,在进行预检和隐蔽验收前,要先检查自检的文字记录;(6)对于各专业分包工程质量不合格情况,总包有权要求暂停施工,在整改完成复查合格后方允许复工;(7)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总包将根据情况开具罚款通知单。三、质量睑收程序1分部分项中间验收程序工程的中间验收主要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的试运行及其它有关分部分项工程。在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总承包单位组织进行资料的搜集与整理工作以及自评工作,如若是专业分包或专项发包工程,总承包应指导并且监督其尽快
7、完成资料的搜集与整理,并于30天内填好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在完成上述工作后将表送监理单位,然后各单位按验收流程完成验收工作。如果中间验收不合格,总承包将尽快按检查要求安排整改工作,直至通过验收。2、规划验收规划验收必须在外围工程和绿化工程完成后进行,在规划验收之前建设单位必须填报规划验收申请表,并必须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档案保证金收据和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合同,交纳各项税金。在规划司现场复核后总承包单位和设计单位必须提交淤泥渣土管理证书。3、环保验收环保工程验收首先应由建设单位提交工程平面图,向环保司申请验收,在环保司到现场验收整改后,由建设单位填写试运行申请表,
8、经过试运行后由监测中心站到现场检测,用是交检测报告,试运行合格后申请验收,由市环保司验收批复。4、绿化工程报建及验收绿化工程验收必须首先由建设单位委托有关设计单位做出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提交市园林司,申请绿化工程报建,在绿化工程完工后,由市绿化工程监督站进行验收。5、消防审核申报及验收防火工程首先由建设单位填写建筑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并收集相关申报资料资料报消防司,待审核通过后再填写自动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并收集相关申报资料申报消防栓自动灭火火灾报警排烟,在审核通过后由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消防施工,待建筑工程消防设施完成后由建设单位填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报请消防验收。在整个消防工程的施工及
9、验收过程中,我单位将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消防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将极力配合建设单位做好消防验收工作,力争消防工程不影响整体工程的验收。6、防雷验收防雷工程首先由建设单位填写建筑设计防雷审核申报表并收集相关申报资料资料报防雷所,在审核通过后由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防雷施工,在过程中请防雷所人员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待建筑工程防雷设施完成后由建设单位填写建筑工程防雷验收申报表报请防雷验收。总承包将极力配合建设单位做好防雷验收工作,确保防雷工程不影响整体工程的验收。7、试运行验收在设备安装完成后,各分包单位根据试运行计划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总包申请试运行验收,总包提交试运行申请,监理单位组织总包、分包、设备供应单位、设计单位、发包方主管部门进行单机试运行验收和联动试运行验收。8、竣工验收在工程施工完成,各专项验收完成后,总包单位组织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公司提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报表,监理公司组织发包方、总包、分包、设计单位进行初验,初验并整改完成后由总包申请进行竣工验收,监理公司组织政府部门、发包方、总包、分包、设计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形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