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业务咨询服务指南.docx
《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业务咨询服务指南.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业务咨询服务指南.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业务咨询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涉及的内容: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业务咨询。(二)适用对象:生产经营企业、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药店。二、事项办理类型依申请办理三、办事依据(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隙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3)5号);(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3)2号);(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7号);(五)关于以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
2、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医改发(2019)3号);(六)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招标文书等;(七)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相关文件、采购工作方案、平台管理办法等。四、受理机构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五、办理机构六、数量限制无七、申请条件无八、禁止性要求不得以不正当目的咨询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业务等。九、申请材料目录无十、申请接收(一)申请方式:网上(二)接收时间:法定工作日(三)联系电话:(药品)、(耗材)(四)办公地址:(五)邮箱:(药品)、(耗材)(六)传真:(药品)、(耗材)H、办理基本流程登陆网站一提交咨询一受理一咨询答疑一办结(一)咨询人登陆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门户网站,选择“药品采购咨询答疑”或“耗材采购咨询答疑”模块,点击“我要咨询”;(二)咨询人填写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填写咨询内容并提交;十二、办理方式网上办理十三、办结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十四、办理结果对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业务咨询内容进行答疑。十五、结果送达网上送达十六、咨询途径咨询电话(、)、现场经办窗口、网站()等十七、监督投诉渠道十八、办公地址和时间杭州市拱墅区江南巷2号三号楼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十九、相关流程图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业务咨询办事流程图开始申请发布答疑内容办结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药品 医用 耗材 集中 采购 业务 咨询服务 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