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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标准起草的基本情况2010年6月25日,卫生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联合发出关于印发2010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106号),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河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了粮食标准修订工作,其中营养与食品安全所为粮食标准工作组牵头单位,承担统筹、协调和组织管理工作。20年4月27日,为落实粮食卫生标准修订工作任务,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组织在武汉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议,对粮食工作组整体情况做出安排,明确分工,并就工作内容、时间进度等提出要求。20年4月27日-6月,工作组以电子工作组
2、形式工作,通过电子邮件收集汇总相关资料,并制定标准草案。20年7月13日,根据起草组内各方意见,修改标准草案,并再次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组内人员进行讨论。20年7月15日,召开粮食标准第二次研讨会,就标准文本第二稿及编制说明具体内容进行讨论。20年8月13日,根据第二次会议讨论及会后收集到的材料,形成第三稿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组内初步讨论。20年8月19日,向粮食领域的专家及粮食局、农业部等相关单位,发出征求意见函。20年8月31日,召开粮食标准第三次研讨会,即标准上报秘书处前的定稿会。参与标准制修订的起草组成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吴永宁、钟凯、王君、邵
3、懿,河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张丁、张书芳,江苏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袁宝君,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朱之光、谢华民,深圳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蓝芳,农业部谷物及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黑龙江农科院)王乐凯、程爱华,中国计量学院朱诚,武汉工业学院食品学院王春维、宫智勇。二、标准的重要内容及主要修改情况1术语和定义1.1 粮食方面相关术语定义鉴于GB/T22515-2008粮油名词术语粮食、油料及其加工产品中已明确给出粮食、原粮、成品粮的定义,本标准文本中不再重复。1.2 麦角、毒麦研究了各方对麦角和毒麦的术语定义,结合起草组征求意见过程中收到的意见,对麦角和毒麦的术语定义进行了修订。1.3 热损伤粒
4、对热损伤粒定义略做修改,增加了“或受到损伤”。1.4 动物源性杂质参照CAC粮食方面标准指标,增加动物源性杂质的要求,同时增加动物源性杂质定义。2感官要求2.1 色泽、气味GB2715-2005版中规定感官要求按照GB/T5009.36-2003粮食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规定的方法测定,但GB/T5009.36-2003中对感官检查的规定是“具有正常粮食的色泽及气味,不得有发霉变质现象”,未给出检测方法,因此,将色泽、气味方面的感官检验引用标准修订为GB/T5492-2008粮油检验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2.2 动物源性杂质根据我国现行粮食产品标准杂质指标情况及CAC对此类指标的规定情
5、况,经粮食标准修订工作组第二次研讨会讨论,认为动物源性杂质是粮食方面的安全指标,因此参照CAC粮食类标准,增设了动物源性杂质指标(原粮等同采纳CAC指标W0.1%,成品粮中不得检出)。2.3 热损伤粒热损伤粒是预见粮食因受潮受热引起品质发生变化的指标,其变化最终会影响粮食的安全卫生情况,因此本次标准修订保留了热损伤粒的指标。2.4 霉变粒原粮食卫生标准规定粮食中霉变粒W2.0%,而现行GB19641-2005植物油料卫生标准中规定大豆中霉变粒W1.0%。考虑到标准协调一致,此次修订将大豆霉变粒限量要求规定为W1.0%,其他粮食仍为W2.0%o3有毒有害化学成分限量3.1 氢氟酸参照CAC食用木
6、薯粉标准(CoDEXSTANI76),本标准在本次修订中增设了食用木薯粉中氢氟酸限量指标,指标值10mg/kg与CAC标准一致。鉴于本标准范围部分已明确指出“本标准适用于供人食用的原粮和成品粮”,因此,文本中不再强调食用木薯粉,直接列“木薯粉。3.2 单宁鉴于我国现行高粱标准及CAC相关标准中都有单宁指标,因此此次修订中增设了高粱、高粱米及高粱粉中单宁限量指标,并在指标值上等同采用CAC限量:高粱中单宁含量不得大于0.5%,高粱米、高粱粉中单宁含量不得大于0.3%。起草组征求意见过程中,有专家提出仅设定高粱米、高粱粉的单宁限量规定,已足以保证消费者健康。起草组内经讨论,认为高粱有粮食食用和酿酒
7、两种用途,且酿酒时要求高粱单宁达到一定含量才有利于生产,因此仅控制高粱米和高粱粉,可以保证消费者健康。4有毒有害菌类、植物种子指标4.1 麦角CAC粮食标准中不但小麦标准(CoDEXSTANI99)中设定了麦角限量规定,同时燕麦标准(CODEXSTAN201)中也有此限量,因此,本标准修订时,参照GB/T22515-2008中的相关定义,扩大了麦角限量指标涉及的原粮范围,以期更好的保护消费者健康。4.2 毒麦毒麦的污染主要发生在欧洲地区,我国很少污染,指标设置较为严格。可以有效的调控和阻挡粮食的进口。因此,此次修订仍保留原标准规定。4.3 蔓陀罗籽及其它有毒植物的种子CAC粮食标准中规定了有毒
8、植物种子的粮食类别有:玉米、高粱米、小麦、燕麦、某些豆类。因此,为了更好的保护消费者健康,此次标准修订扩大了有毒植物种子限量指标涉及的原粮范围。止匕外,根据CAC粮食标准中的相关规定,且据相关资料显示曼陀罗属植物种子均含有一定的毒性,本次修订将原标准中的“曼陀罗籽及其他有毒植物的种子”修改为“曼陀罗属及其他有毒植物的种子”。5污染物和真菌毒素限量、农药残留限量、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根据标准体系整体规划,产品标准中不再单列基础标准中的指标,因此,本标准的污染物、真菌毒素、农药残留限量、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都参见相应的基础标准执行。6标识、贮运等要求6.1 标识鉴于GB7718-20食品安全国
9、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已规定“4.1.11.2转基因食品:转基因食品的标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删除GB2715-2005标识部分“转基因的粮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以避免重复赘述。6.2 贮运要求根据粮食局提交的意见将该部分内容修改为“粮食应专收、专存、专储,不得与有毒物、有害物、有异味的物质混存混储。粮食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防雨、防潮、无污染的仓库内。”三、国际标准情况起草工作组通过对相关的国内外标准、技术资料的分析,该标准的制定原则为符合国家对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参照CAC标准,具体结合我国粮食的实际情况修定。表1是CAC粮食标准的汇总表,其中各个标准对重
10、金属、农药残留、真菌毒素规定多数都引用通用标准,或注明不得含有可致健康危害的重金属。表1CAC粮食产品标准的汇总表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与安全有关的实质性指标1CODEXSTAN151Cyanogenicg1ycosides力口力(一种木薯制的食品)一种不定粒度的面粉氧昔及氢氟酸:氢氟酸总量不得超过2mgkg,以游离氢氟酸计。2CODEXSTAN153StandardforMaize(Con1)玉米1、动物源杂质(包括昆虫尸体)最大值0.1%2、应无以下数量上有害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种子:巴豆(Crota1ariaspp.)、麦仙翁(AgroStemmagithagO1.)、鹿麻籽(Ricinusc
11、ommunis1.)曼陀罗籽(DatUrassp.)和其他公认的对健康有害的种子。3、其他有机外来物质:最大值为1.5%。4、无机外来物质:最大值为0.5%。3CODEXSTAN169StandardforWho1eandDecorticatedPear1Mi11etGrains(小米及去皮小米)外来物质:未脱皮小米中外来物质不得大于2.0%,脱皮小米中外来物质不得大于0.5%。而且都应没有泥土、动物残骸、矿物颗粒和病害粒。4CODEXSTAN171StandardforCertainPu1ses(特种W类),即菜豆1小扁密豌豆、鹰咀豆、蚕豆、SE豆3.2.2 外来物质:不得大于1%,其中矿物
12、杂质不得大于0.25%,昆虫尸体、碎片或残核、其他动物源杂质不得大于0.10%3.2.3 应无以下数量上有害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种子:巴豆(Crota1ariaspp.)、麦仙翁(AgrOStemmagithago1.)、鹿麻籽(Ricinuscommunis1.)曼陀罗籽(DatUrassp.)和其他公认的对健康有害的种子。5CODEXSTAN172StandardforSorghumGrains(高粱米)“3.2.2 外来物质(高粱米、破碎粒、其他谷粒及污物外的物质):2.0%,其中无机外来物质不得大于0.5%。动物源性污物0.1%o3.2.3 应无以下数量上有害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种子:巴豆
13、(Crota1ariaspp.)、麦仙翁(AgroStemmagithago1.)、鹿麻籽(Ricinuscommunis1.)曼陀罗籽(DatUrassp.)和其他公认的对健康有害的种子。3.2.4 单宁高粱W0.5%,以干基计。高粱米W0.3%,以干基计。6CODEXSTAN173StandardforSorghumF1our(高粱粉)单宁含量W0.3%,以干基计7CODEXSTAN176StandardforEdib1eCassavaF1our(食用木薯粉)氢氟酸总量WIOmgkg8CODEXSTAN198StandardforRice(大米)3.2.2外来物质(非米粒的有机和无机成分)
14、:动物源性杂质0.1%;有机外来物质:糙米W1.5%;精米W0.5%;蒸谷糙米W1.5%;蒸谷精米W0.5%.无机杂质:糙米W0.1%;精米W0.1%;蒸谷糙米W0.1%;蒸谷精米W0.1%;4.2.1热损伤粒:糙米W4.0%;精米W3.0%;蒸谷糙米W8.0%;蒸谷精米W6.0%.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与安全有关的实质性指标9CODEXSTAN199StandardforWheatandDurumWheat(小麦)3.2.2 麦角:小麦W0.05%,硬质小麦W0.5%3.2.3 外来物质3.2.3.1 有毒有害种子:应无以下数量上有害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种子:巴豆(CrOta1ariaspp.)、
15、麦仙翁(Agrostemmagithago1.)、薨麻籽(RiCinUScommunis1.)、曼陀罗籽(DatUrassp.)和其他公认的对健康有害的种子。3.2.3.2 动物源性杂质W0.1%3.2.3.3 其他有机外来物质:小麦W1.5%;硬质小麦W1.5%3.2.3.4 无机外来物质:小麦W0.05%;硬质小麦W0.05%10CODEXSTAN201StandardforOats(燕麦)3.2.2 麦角W0.05%3.2.3 有毒有害种子:应无以下数量上有害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种子:巴豆(Crota1ariaspp.)、麦仙翁(Agrostemmagithago1.)鹿麻籽(RiCinUScommunis1.)、曼陀罗籽(DatUrassp.)和其他公认的对健康有害的种子。3.2.4 动物源性杂质W0.1%3.2.5 其他有机外来物质W1.5%3.2.6 无机外来物质W0.5%11CODEXSTAN170StandardforPear1Mi11etF1our(小米面)仅是质量规格方面的规定12CODEXSTAN178StandardforDurumWheatS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