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要求.docx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要求.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要求.docx(7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要求为规范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确保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合理配备,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等法规要求,提出行业建议,望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合规运行提供参考。适用范围1.1 适用于使用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专用车辆”及气瓶充装、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的企业、单位、机构及个体工商户、无登记组织主体的设备使用人,统一称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2 不适用于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非公共场所安装且仅
2、供单一家庭使用的电梯及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的不适用范围。人员定义2.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指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具有操作、修理、维护保养、水处理、焊接等行为涉及的人员,统一称为作业人员。2.2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指使用单位中负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的人员。使用单位在作业人员方面的主体责任3.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的配备,建立安全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管理、培训、考核等制度和人员管理台账,承担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与节能主体责任。3.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聘(雇)用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从
3、事相关管理和作业工作,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对其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行为。3.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数量、特性等配备相应持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按车间、班次、岗位等需要配备的作业人员数量及项目要求作出明确规定,并且在使用特种设备时每班至少有1名持证作业人员在岗。安全技术规范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3.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本单位负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的人员和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加强教育,组织定期培训,做好培训记录,并建立培训档案。3.5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应经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4、)或其授权人雇(聘)用后,方可在许可的项目范围内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作业人员配备建议使用单位配备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其数量必须满足本单位特种设备的运行需求,并应至少符合下列条款:4.1锅炉按照锅炉实际情况,每台每班应根据锅炉的安全控制仪表的监控、巡回检查和现场操作的要求配备适当数量的作业人员。每台在用锅炉当班操作人员、水处理作业人员应按下列数量配备:a)额定出力小于或者等于4t/h(热功率2.8 MW)的锅炉,每台每班锅炉司炉人员1人,水处理人员1人;b)额定出力大于4 t/h(热功率2.8 MW),小于或者等于35 t/h(热功率24.5 MW)
5、的锅炉,每台每班锅炉司炉人员2人,水处理人员1人;c)额定出力大于35 t/h(热功率24.5 MW)的锅炉,每台每班锅炉司炉人员3人,水处理人员2人;d)当2台以上(含2台)锅炉在1个锅炉房内同时运行时,当班司炉人员按a)至c)款要求的70%计算,水处理人员按水处理设备套数计算;e)有机热载体锅炉的作业人员配备参照热水锅炉执行;f)燃油锅炉、燃气锅炉每班锅炉司炉人员1人,水处理人员1人;g)B级及以下全自动锅炉可以不设跟班锅炉运行操作人员,但应当建立定期巡回检查制度。4.2压力容器(含气瓶)快开门压力容器操作、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气瓶充装及氧舱维护保养人员建议按下列数量配备:a)每车间(工段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特种设备 安全管理 作业 人员配备 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