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环境下如何正确界定刑事商业诽谤-.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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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络环境下如何正确界定刑事商业诽谤?2022年4月的“鸿茅药酒案”,在舆论质疑声中,当事人以道歉换取企业“撤回报案”,而此时已被羁押一百来天,并引发应激性精神障碍住院治疗。本案使得刑事商业诽谤案进入公众视野。近几年随着网络传播的发展,自媒体全面普及,我国刑事商业诽谤案有哪些新变化、新特点?通过审视此类案件的判决与相关法律规定,是否可以发掘出进一步完善审理商业诽谤的法律规则?刑事商业诽谤是学术通称,在我国刑法中正式罪名是“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笔者以此为关键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共搜索到15起刑事商业诽谤案的判决书,时间跨度从2022年到2022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
2、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归属于分则第三章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这是司法审理商业诽谤罪的基本依据,也是本文的立论基础。本文对这14起案例从实体法和程序法两个方面分类统计,展示其具体特点。(一)14起自媒体刑事商业诽谤案判决的实体法特点这14起自媒体刑事商业诽谤案判决的实体法具体特点有:1 .犯罪客观行为方面,刑法规定了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的要件。14起案例中,符合“捏造并散布”的有10起,单纯散布的有1起,仅捏造但并未散布的有3起,但这些捏造虚假事实的行为人同时与他人也一起商讨散布或知道内容会被散布。散布渠道包括微信、微博、博客、论坛(BBS)、快手AP
3、P等,均属自媒体。2 .犯罪客观要件方面,刑法规定了 “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人散布诽谤性信息的有5起,行为人与被害人原为雇佣关系但关系不睦离职后发泄报复的有3起,行为人与被害人有过商业活动往来发生纠纷而泄愤报复的有3起,行为人与被害人本无关系仅出于为博取自媒体关注的有3起(其中1起免于处罚)。5 .犯罪主体方面,14起案例中,属共同犯罪的有5起,单独犯罪的有9起;主体均为个人犯罪,无单位犯罪。无1起为职业媒体人或媒体机构。受害人方面,14起案子中的经营者均非上市公司,有一家全国知名公司。6 .没有1例附带民事赔偿。(二)14起自媒体刑事商业诽谤案判决的程序法特点14起自媒体刑事商业诽谤案判决的
4、程序法具体特点有:1 .这14起有罪判决中,只有1起被法院认定情节轻微而免于刑事处罚,一审判决原被告无异议结案的有8起,占比57.1%。被告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的有6起,占比42.9%,法院二审都维持原判。2 .这14起案子以普通程序合议庭审理的有12起,占比85.7%,采用简易程序2起,占比14.3%。3 .这14起案子的被害人与公、检、法机关都在同一行政区域,有1起案例中的被告行为人提起管辖权异议,未被法院采纳。4 .有1起检察院提起抗诉要求给某个嫌疑人定罪,未被法院采纳。二、自媒体商业诽谤刑事规则的关键问题解析刑事商业诽谤罪在理论和实务上,较为关键的问题有“捏造并散布”、主观要件是否包
5、括间接故意、“造成重大损失”和“其他严重情节”的认定、犯罪主体范围和管辖权等。1 .“捏造并散布”的含义按照刑法条文的表述,捏造和散布缺一不可才符合本罪客观行为要求,但诚如张明楷教授指出的,散布才是关键,所以应表述为散布捏造的事实。道理在于,真正损害商誉和扰乱市场秩序的是散布行为,造成危害,需要制裁。如果行为人仅捏造而未散布,没有形成危害,则不构成犯罪。14起案例中的行为人大多数同时具有捏造、散布的表现,其中1例中的两名行为人因不会使用电脑和上网发布信息提出免罪,但法院认定其虽未散布,但参与了商讨散布报复经营者,经二人同意在文章中与散布者一同署名,故而判其有罪,且并未将二人与发布者区分为从犯。
6、本文认为这样的裁定符合共同犯罪的规贝九2 .本罪主观要件上的故意类型不够明确通说认为,刑事商业诽谤罪的主观要件为故意,但究竟是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两种类型,还是只限于直接故意,我国刑法条款并未明确,学说上也有不同看法。从行为人的心理状态说,故意必须以明知行为有损害结果为前提,直接故意就是明知其行为会导致对他人产生损害后果仍积极追求其发生,间接故意指对这种损害后果持放任的态度。由于其主观恶性程度不一样,法律应予区别对待。例如“鸿茅药酒案,行为人作为一名医务工,在援引药理文献基础上撰文而使用了 “来自天堂的毒药”标题成为被立案、拘捕的主要依据,这是典型的未对事实和意见予以区分而导致对法律的曲解。
7、事实可以验证真伪,而“来自天堂”出自“鸿茅药酒”的广告语,明显不可验证因而并非事实陈述,属于修辞夸张的意见。毛某一案法院判决称:“被告人在明知其所发布的帖子内容可能侵害他人商业信誉的情况下仍然放任了这种结果的发生,并且造成他人商业信誉受损的后果,其主观上具有损害他人商业信誉的间接故意而非过失。”这是14起案例中唯一一起法院明确了其主观上属间接故意,仍判其构成犯罪的案例。另有二起虽未明确故意类型,但实际可认为属于间接故意。其中一起案子的行为人发文称:“农夫山泉停产,市面上所售90%都是造假水。”另一起行为人将桃农喷清水称为喷防腐剂发布在自媒体上。判决书显示,这两案行为人主观上追求的是自媒体引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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