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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贸易公司合作合同2023国际贸易公司合作合同正文内容第一条总则甲乙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作企业)。双方经充分愤商的定如下条款,以便信守:中国公司和国(或地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愤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第二条合作各方本合同的各方为:中国公司(以下简称中方),在中国省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省市区路号O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O国(或地区)公司(以下简称外方)在国(或地区)
2、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O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O第三条合作企业名穗和地址合作企业的中文名耦为O外文名耦为O合作企业的法定地址为省市区路号。合作企业的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第四条合作企业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法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第五条合作企业的经营宗旨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第六条合作企业的经营范围合作企业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第七条合作企
3、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如下:合作企业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产品品种将发展(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第八条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为年,从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该合作企业的成立日期。合作企业期限届满,合作各方愤商同意要求延长合作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的180天前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it,说明原合作企业合同执行情况,延长合作期限的原因,同时报送合作各方就延长的期限内各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所达成的琳议。经批准延长合作期限的,合作企业凭批准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辨理变更登记手续,延长的期限从期限届满后的第一天起计算。合作企
4、业合同条勺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并且投资已经回收完毕的,合作企业期限届满不再延长;但是,外方增加投资的,经合作各方愤商同意,可以向审查批准机关申i青延长合作期限。第九条注册资本合作企业的注册资本为(大写:元),中方出资%计(大写:元)、外方各出资%计(大写:元),双方将按上述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第十条出资除合作企业合同另有余勺定外,合作各方以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为限对合作企业承担责任。合作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合作企业注册资本在合作期限内不得减少。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
5、件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或者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权利。中方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属于国有资产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烷的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在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外方的投资一般不低于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25%。在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对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具体要求,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规定。合作各方没有按照合作企业合同条勺定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限期履行;限期届满仍未履行的,审查批准机关应当撤金肖合作企业的批准证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吊销合作企业的.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未按照合作企业合同条勺定缴纳投资或
6、者提供合作条件的一方,应当向已按照合作企业合同条勺定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他方承担违约责任。合作各方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后,应当由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作企业据以发给合作各方出资证明书。第十一条双方分别提供的合作条件如下:中方:提供总面积为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负责征用土地费和缴纳土地使用费。(注:土地开发费的负担方法,根据双方余勺定写)其中:厂房(上盖)面积平方米;商场(上盖)面积平方米;维修部(上盖)面积平方米。外方:投资总额为元,其中:现金元;机器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元;工业产权元;其他元。中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天内办完征拨手续,交付合作企业使用;厂
7、房和商场(上盖)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天内交付合作企业装修;维修部(上盖)的交付时间,由合作企业董事会另行决定。外方提供的现金投资分两期汇入合作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内。第一期应汇入元,须在合同批准之日起天内汇出,作为首期生产、生活设施的建筑费和流动资金等;第二期必须汇足投资总额减去第一期汇出后的差额,汇出的时间为,用途由公司董事会商定。外方作为投资的机器设备,必须符合合作企业的生产需要,并在厂房装修完工前天内运至中国港口。(注: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分期出资的总期限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计,应将资本全部缴清的期限为:注册资本50万美元以下的为一年内;注册资本51-100万美元的为一年半内;注册资本为10
8、1300万美元的为二年内;注册资本301-1000万美元的为三年内;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美元以上的,出资期限由外商投资审批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审定。其中首期应在合作企业注册登记后三个月内投入,并应投入注册资本的15%以上;如一次缴清注册资本,应在六个月内缴清。)第十二条合作期内合作各方均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抽回注册资本或所提供的合作条件。合作各方用作合作条件的借款及其担保,由各方自行解决。合作各方应当以其自有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投资者的合作条件,对该投资或者合作条件不得设置抵押权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第十三条合作企业一方如需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须经董事会作出决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一个
9、月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辨理变更手续后生效,合作企业一方向第三者抵押其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须经董事会同意。合作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他方有优先购买权;合作一方向非合作方转让权利、义务的条件,不得比向合作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违反上述规定的转让无效。第十四条中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辨理为设立合作企业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言青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依照本合同规定,向土地主管部门辨理申青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琳助辨理外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物资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内的运输;熔助合作企业在中国境内购置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熔助合作企业
10、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熔助合作企业对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熔助合作企业在当地招聘中国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熔助合作企业为外籍工作人员辨理所需的入境签证手续等;辨理合作企业委的其他事宜。第十五条外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依照本合同的规定,提供现金、机器设备、工业产权并负责将其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运至中国港口;辨理合作企业委在中国境外选购的机器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试以及试产的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培训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如外方同时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作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第十六条材料合作企业按照经批准的
11、经营范围和生产经营规模,自行制定生产经营计划。合作企业可以自行决定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购买本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燃料、零部件、配套件、元器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以下简称“物资”)。外方作为投资进口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以及合作企业用投资总额内的资金进口生产、经营所需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流转税。上述免税进口物资经批准在中国境内转卖或者转用于国内销售的,应当依法纳税或者补税。合作企业不得以明显低于合理的国际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出口产品,不得以高于国际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进口物资。合作企业从国际市场购买的设备等,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提
12、交中国商品检验机构检验认证。第十七条技术技术合作企业所采用的技术为方负责提供时,方为合作企业的技术责任方,技术责任方承担如下技术责任;保瞪为合作企业提供合同余勺定的技术,按要求生产出质量合格的产品;保培训,技术培训费用由方负责(或订技术培训合同)。如不能提供或有意欺瞒造成损失,应负赔偿责任。如有技术转让时,按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一并报批准。第十八条产品销售合作企业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内销部分占%o(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写明各个年度内外销的比例和数额,一般情况下,外销量至少能满足合资企业外汇支出的需要。)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由合作企业直接向中国境
13、外销售的占%;由合作企业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其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的占%由合资企业委1乙方销售的占O合作企业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合资企业直接销售。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作企业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合作企业销售产品的价格由合作企业依法自行确定。第十九条合资企业使用的商标为O第二十条合作企业进口或者出口属于进出口1午可证、配额管理的商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辨理申领手续。第二十一条合作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和有关税收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第二十二条合作企业的各项保险均应向设
14、在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辨法、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均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作企业董事会决定。第二十三条利益分配合作企业在完税并提取各项基金后,收益按如下方式进行分配:o(注:合作各方可以采用分配利润、分配产品或者合作各方共同商定的其他方式分配收益。采用分配产品或其他方式分配收益的,应当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合作各方在合同中条勺定合作期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所有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在合同中余勺定境外合作方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方法及有关事项。)第二十四条合作企业经营亏损,各方按照以下方式分担:。(注:根据情况具体余勺
15、定。)第二十五条董事会合作企业设董事会,企业注册登记之日为董事会成立之日。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长由方委派,副董事长由方委派。董事会成员任期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中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决定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重要报告(如生产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贷款等);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通过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4)决定设立分支机构;(5)修改公司规章制度;(6)讨论决定合营公司停产、止或与另一个经济组织合并;决定聘用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等高级职员;(8)负责合营公司余冬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其它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可作出决议:(1)修改公司章程;解散公司;整公司注册资本;(4)一方或数方转让其在本公司的股权;一方或数方将其在本公司的股权质押给僮权人;(6)公司合并或分立;抵押公司资产;对其它事宜,可采取多数或简单多数通过决定。第二十六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在公司住所或董事会指定的其他地点举行,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召集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