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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外环境消毒灭菌与管理一、污物的消毒处理所称“污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诊断、治疗、卫生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患者生活过程中产生的排泄物及垃圾,这些废弃物均有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可能,也可能对公众健康造成危害,本节规范主要提供了对污物消毒的方法和要求,也对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其他有害废弃物的处理提供了方法。对医疗卫生机构污物的处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污物的分类医院的大部分废物是没有危害的普通垃圾,不需特别处理;但一旦这些没有危害性的垃圾与其他具有危害性的或传染性的污物混合在一起,就需特殊的搬运和处理。因此,对医院污物进行分类是医院污物有效处理的前提。1 .生活垃圾在医疗卫生机构的
2、管理、建筑物的维修中产生,按城市垃圾处理原则进行处理。2 .感染性废弃物指可能含有病原菌(细菌、病毒、寄生虫或真菌)的废弃物,其浓度和数量足以对人致病。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实验室所用的菌落及病原株培养基和保菌液。(2)传染病患者手术或尸解后的废弃物(如组织、污染的材料和仪器等)。(3)来自传染病房的废弃物(如排泄物、手术或感染伤口的敷料、严重污染的衣服)。(4)传染病患者血透析中产生的废弃物(如透析设备、试管、过滤器、围裙、手套等)。(5)实验室感染的动物。(6)传染病患者或动物接触过的任何其他设备和材料。(7)使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等废弃物。3 .病理性废弃物包括组织、器官
3、、部分躯体、死胎和动物尸体、血液、体液。4 .锋利物(锐器)指能对人扎伤或割伤的物体,包括针头、皮下注射针、解剖刀、手术刀、输液器、手术锯、碎玻璃及钉子。5 .药物性废弃物包括过期、被淘汰、压碎或污染的药品、疫苗、血清。6 .遗传毒性废弃物包括已明确的抑制细胞的药物,化学或放射治疗患者的呕吐物、尿或粪便。如苯、环抱霉素、环磷酰胺等细胞毒性药物是这类废弃物中的主要物质,能杀死或阻碍特定细胞的生长,用于肿瘤的化疗及在器官移植、免疫性疾病的治疗中作为免疫抑制剂。7 .化学性废弃物在诊断、试验、清洁、管理、消毒过程中产生的,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或遗传毒性的固体、液体、气体。如甲醛、摄影用剂
4、、有机化合物等。8 .放射性废弃物包括被放射性核素污染了的固体、液体和气体。如低活度的固体废弃物(吸收纸、拖把、玻璃器皿、注射器、小药皿)、放置放射性物质容器内的残余物、诊断剂。(二)污物的处理原则(1)分类收集原则:减少有害有毒废物和带传染性废物的数量,有利废物的回收利用和处理。(2)回收利用原则:避免浪费。(3)减量化原则:通过重复利用、破碎、压缩、焚烧等手段减少固体废物的体积和数量。(4)无公害原则:废物处理必须遵守环保及卫生法规标准要求。(5)分散与集中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分类收集的废物分别进行处理。(S)污物的收集1分类收集(1)设置三种以上颜色的污物袋,黑色袋装生活垃圾,黄色袋装医用
5、垃圾(感染性废弃物),直接焚烧的污物、放射性废弃物和其他特殊的废弃物使用有特殊标志的污物袋进行收集。使用的污物袋应坚韧耐用、不漏水,并首选可降解塑料制成的污物袋。(2)医院应建立严格的污物分类收集制度,所有废弃物都应放入标有相应颜色的污物袋(桶)中,应及时清运或在装满3/4时有人负责封袋运送。(3)锐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用后必须稳妥安全地置入锐器容器中。高危区的医院污物建议使用双层污物袋,并及时密封。放射性废物应存放在适当的容器中防止扩散。(4)分散的污物袋要定期收集集中。污物袋应每日运出病房或科室,也可根据需要决定搬运时间,并运往指定的收集地点。不能移动未标明废弃物产生地及废弃物种类的污
6、物袋(箱),应立即补充上新的同类的污物袋(箱),以供使用。应防止污物袋(箱)的泄漏。2.医院中心废物存放地(1)污物袋(箱)在就地处理或异地处理之前,要集中存放在医院中心废物存放地,有害废物和普通垃圾要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识。(2)存放地应有遮盖设施,防止污染周围环境;设有冲洗及消毒设施,清洗过程的废水应排入医院污水系统。(四)感染性废弃物的消毒处理1 .液体污物主要指患者吃过的剩饭剩菜、排泄物、呕吐物等。(1)可作动物饲料的剩饭剩菜,须煮沸30min后才能运出。(2)没有利用价值的剩饭剩菜和排泄物、呕吐物,加1/5量的漂白粉,搅匀后作用2h,倒入专用化粪池或运出。(3)特殊传染病患者的排泄物
7、、呕吐物参照相关章节执行。2 .固体污物(1)无利用价值的可燃性污物,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采用焚烧处理。(2)非可燃性固体污物应先消毒,然后根据物品的再利用价值,送废旧物品收购站或城市垃圾处理站。消毒方法可选用含有效氯或有效澳5001000mg1的消毒液、含10002000mg1二氧化氯的消毒液或0.5%过氧乙酸消毒液浸泡60mino3 .感染症患者污物的消毒处理(1)患者的粪便加2倍量10%20%漂白粉乳液;呕吐物加1/5量干漂白粉,搅匀后加盖作用2h,再倒入厕所。(2)伤寒患者的尿液每IOOnII加漂白粉3g,搅匀后加盖,作用2ho(3)患者使用过的便器用1%漂白粉上清液、含有效氯2000
8、mg1的消毒液、0.5%过氧乙酸浸泡30min0(4)病毒性肝炎患者衣物可用具有消毒杀菌作用的洗涤剂进行浸泡清洗;也可采用甲醛、环氧乙烷进行熏蒸消毒。(5)结核病患者的痰盒收集后焚烧;也可加等量10%20%漂白粉乳液(或1/5量的干粉),作用24h或加等量1%过氧乙酸作用3060mio(6)真菌患者使用过的毛巾、衣物等可用含0.2%过氧乙酸溶液浸泡30min后清洗;也可采用上述(4)的方法薰蒸。(7)无经济价值的可燃性污物采用焚烧处理。4 .炭疽患者污物的消毒处理(1)尽可能都采用焚烧处理。不能焚烧的,用含有效氯或有效溟2000mg1的消毒液或2%戊二醛浸泡、擦拭3060mino(2)肠炭疽患
9、者排泄物作用时间需延长至6h;患者所用便器使用药物浓度应加倍。5 .艾滋病患者污物的消毒处理(1)无经济价值的可燃性污物采用焚烧处理。(2)病毒携带者和患者分泌物、排泄物用20%漂白粉乳液1:2混合后作用2h。(3)液体污物可煮沸30min;也可加入含氯消毒剂(使混合液中有效氯达到IOOOnIg1)或过氧乙酸(使混合液中达到5000mg1)作用30mino(4)患者使用过的衣物、床单等可装入防水口袋内,外加一布袋后采用压力蒸汽消毒;也可直接煮沸30mio对被血液或排泄物明显污染的衣物,采用含有效氯1000mg1的消毒液浸泡30min处理。6 .肮毒污染物的处理肮毒类感染因子对理化消毒及灭菌因子
10、的抵抗力很强,消毒及灭菌处理困难。(五)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等使用后的处理(1)使用过的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输液器和输血器等物品必须就地进行消毒毁形,并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定点回收,集中处理,严禁出售给其他非指定单位或随意丢弃。(2) 一次性使用输血器(袋)、采血后的一次性使用注射器可放入专用收集袋直接焚烧;不能采用焚烧方法的,必须先用含有效氯2000mg1的消毒液浸泡60min(针筒要打开)后,方可毁形处理。(3) 一次性使用输液器使用后先剪下针头部分,用含有效氯或有效澳IooOnIg/1的消毒液浸泡60min以上,放入专用的收集袋即可。(4)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建议使用毁
11、形器进行毁形,然后用含有效氯IOOOnIg/1的消毒液浸泡60min以上,即可回收;没有接触人体的一次性使用注射器毁形后即可回收。(5)明确没有污染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如输液袋(瓶)、配制药物的针筒等,使用后不需浸泡消毒,只要毁形后即可回收。(6)医院必须建立定点回收制度,设专人负责定点回收工作。每个科室使用后加强管理,严防人为流失。凡参与一次性医疗用品处理的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并加强个人防护。(六)放射性废弃物的处理1 .存放要求盛放固体废弃物的容器应在里面衬以耐用的透明塑料袋,可以用胶带或加热密封。液态废弃物应根据废弃物的化学和放射性质、体积、处理和储存方法来选择合适的容器。衰竭的放射源应
12、保存在防护层下。2 .放射性废液(1)使用放射性核素量比较大、产生污水比较多的核医学单位,必须有废水专用处理装置或分隔污水池,以存放和排放废水。(2)产生放射性核素废液而无废水池的单位,应将废液注入容器存放10个半衰期后,排入下水道系统。如废液含长半衰期核素,可先固化,然后按固体放射性废物进行处理。(3)放射性浓度不超过1X10*Bq1的废闪烁液,或仅含有浓度不超过IX1OBg/1的H或C的废闪烁液,可按一般废弃物进行处理。(4)对使用放射性药物进行治疗患者的排泄物应实施统一收集和处理。对专用化粪池内的排泄物应储存10个半衰期后排入下水道系统;对无专用化粪池的单位,应为患者提供具有辐射防护性能
13、的尿液、粪便收集器,最初几天的收集物存放10个半衰期后作一般废弃物处理;对收集含有1-131患者排泄物时,必须同时加入氢氧化钠(NaOH)或10%碘化钾溶液后密封存放待处理。(5)对同时含有病原微生物的患者排泄物,应备有专用容器单独收集,经存放衰变、消毒处理后,排入下水道系统。3 .固体废物的处理(1)废物袋、废物包、废物桶及其他存放废物的容器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有废物类型、核素种类、比活度范围和存放日期的说明。(2)内装注射器及碎玻璃等物品的废物袋应附加外套。(3)焚化可燃性固体废物必须在具备焚烧放射性条件的焚化炉内进行。(4)同时污染有病原微生物的固体废物,必须先消毒,然后按固体放射性废物进行
14、处理。(5) Bq量级以下且失去使用价值的废弃密封放射源,必须在具备足够外照射屏蔽能力的设施里存放、待处理。(6)比活度74X10*Bqkg的医用废物,或废物经衰变比活度V74x1O*Bqkg后,即可按一般废弃物进行处理。(7)如果可能的话,将废弃的密封放射源退换给供应商,或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处置放射源。(七)锋利物的处理锋利物品应尽量焚化,并且可以和其他感染性废弃物一起焚化处理。(A)遗传毒性废弃物的处理(1)返还给供应商。(2)高温焚化:应采用双室热解焚化炉,最高温度应达到1200C以上。(3)对环磷酰胺、异环磷酰胺、硫酸长春新碱等可采用化学降解法。(4)也可选择封存或使之自
15、动失效的方法处理。(九)药物性废弃物的处理(1)对少量药物性废弃物可选择填埋、封存处理,也可和感染性垃圾一起焚化处理。(2)对大量药物性废弃物首选焚化;也可封存后在卫生填埋点处置。静脉注射液可采用排入下水道或填埋方式处置;玻璃安甑不能焚化处理,可以先压碎,然后与锋利物品一起处理。(十)化学性废弃物的处理(6) 一般的化学性废弃物,如糖、氨基酸和特定的盐类,可以与市政垃圾一起处置,或者排入下水道。(2)少量的危险化学性废弃物,如包装内的残留化学物,可采用热解焚化炉、封存或填埋处理。(3)大量的危险化学性废弃物,可返还给供应商;某些可燃性的可采用焚化处理(含大量卤代有机溶剂的不能焚化处理);也可采用化学法处理;但不能排入下水道系统,也不能采取封存或填埋方法处理。二、医院污水消毒处理(一)污水治理的原则(1)防止污染:要防止传染病病原菌的排放和对环境的污染。对可能排出大量传染病病原菌的传染病院、结核病医院和传染病房及受到传染病病原菌污染的污水进行严格的消毒处理,达到相应的医院污水排放标准方可排放。(2)分类处理:对含有某些化学毒物的废水废液要尽量单独收集,分别处理,防止大量有毒有害物质进入综合排水系统。(3)严格排放:对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必须单独收集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