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校理事会章程.docx
《中学学校理事会章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学学校理事会章程.docx(10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XXXX中学学校理事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XXXX中学(下简称“xxxx学校”),依据义务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成立学校理事会(下简称“校理事会”)。第二条学校实行校理事会指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理事会负责对学校发展规划、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及社会服务等重要事务进行决策、指导、评议和监督,凡属学校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等事项,须由校理事会研究作出决定和要求,学校行政班子负责执行和落实。校理事会是学校与社区及理事单位建立和发展长期、全面、紧密合作关系的组织形式,代表学校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开展沟通与联络,致力
2、于社会服务与人才培养,筹措学校教育发展资金,支持学校改革与发展事业。第三条校理事会由校理事个人和校理事单位组成。遵循“自愿、平等、互利、求实”的原则开展工作。学校为校理事会工作提供便利,为其发展创造良好条件。校理事不因理事资格在弘文学校领取薪酬。第四条校理事会办事机构设在弘文学校。第二章宗旨第五条建立校理事会,旨在深化教育运行机制改革,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现代学校制度,保障和促进弘文学校开放式、国际化、创新性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办人民更满意的学校。第六条校理事会必须坚持教育方针,积极促进弘文学校各项事业可持续发展。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七条校理事会实行成员单位的权利与义务相统
3、一原则。1平等原则。各理事单位之间关系平等、相互尊重、平等协商。2.自愿原则。参加校理事会的单位,均通过与学校自愿协商决定。3,互利原则。校理事会为学校和校理事单位通过教学、科研、生产、流通等方面的合作,双向服务、互惠互利。4.求实原则。校理事会工作从实际出发,不搞固定模式,致力于探索有效工作途径。第八条校理事会的理事由学校举办方代表、社区贤达及企业家代表、专家代表、学生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学校管理干部代表和学校校长组成。理事由各理事单位或理事代表民主推荐产生。每位理事代表其所在单位或层面参与校理事会的工作。校理事会每届任期三年。第九条校理事会设理事长一人、常务副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二至四人、
4、理事若干人。理事长由校理事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长提名理事会聘任。第十条校理事会可根据需要设名誉理事长若干人,名誉理事长由校理事会聘请国内外知名人士、专家学者担任。第十一条校理会全体会议行使校理会最高权力,每学期召开一次。必要时,经正、副理事长协商,可召开理事临时会议。第十二条校理会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秘书长、副秘书长由理事长提名,校理事会聘任。第四章组建原则第十三条校理事单位。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凡有意与弘文学校联合发展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单位、海外基金会和财团以及私营实业家,均可向校理事会提出申请,经理事大会批准获得校理事会单位成员资格
5、,拥有校理事会一个席位,每届任期为3年。第十四条享有校理事单位成员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可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本人担任校理事会理事,也可委派其他人担任理事。因故需改换理事人选时,应书面告知校理事会。第十五条国内外知名人士、专家学者也可受聘为校理事会理事。第十六条弘文学校为校理事会成员单位,其法定代表人即为校理事会理事。第十七条常务副理事长主持理事会日常工作,执行校理事会决议,按理事长要求负责召集校理事会议。理事长缺席时,由常务副理事长代行其职。第十八条理事长、副理事长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第十九条校理事会单位成员数额不受限制。校理事会可根据需要不定期吸收有关单位参加校理事会。第二十条校理事会单位成
6、员因故退出校理事会,应书面告知理事长,其正式退出日期从理事长收到告知后三个月算起。在未正式退出校理会之前,继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其作为参加校理事会的财物,应归校理事会所有。第二十一条校理事会议一般每学期召开一次,由于特殊原因,或者经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议,理事长可决定提前、推迟或临时召开校理事会议。第二十二条校理事会议召开前30天,理事长应书面通知各理事,写明会议内容、时间和地点。理事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书面委托代表人出席,若届时未出席也未委托代表人出席,则作为弃权。第二十三条校理事会秘书处,挂靠弘文学校办公室。秘书长在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直接领导下主持秘书处工作,具体负责校理事会文件起草、资料
7、收集整理、文件保存和内外联络等日常事务。第二十四条校理事会可聘请海内外有名望的企业家、社会活动家、专家学者担任顾问和名誉理事长、名誉理事。第二十五条在必要时可设常务理事,其地位、作用和选举办法由校理事会议再行商定。第五章职责、权利和义务第二十六条校理事会的职责是为弘文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管理决策、指导、评议和监督以提高办学水准,协调学校与社会各方关系,整合社会资源为师生发展提供实践场所和办学补充资金。校理事应不断丰厚履职的知识和能力,熟悉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根据本章程的宗旨,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校理事会行使下列权力:1 .审议和提出学校办学章程的修改意见;2 .审议和指导学校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中学 学校 理事会 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