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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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安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3)15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函2023)162号)各项安排部署,加强新污染物治理,按照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理理念,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2023年开展我市首轮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初步建立全市化学物质基本环境信息数据库;落实省上在我市开展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典型工业园区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试点工作任务。到2025年,掌握全市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化学物质生产使用情况,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禁止、限制、限排措施,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
2、质环境风险管控机制,逐步强化科技支撑,全面增强新污染物治理能力。二、主要任务(一)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1 .建立协调联动管理机制。建立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司法局、市税务局、关中海关等部门参与的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联动管理机制,加强部门联合调查、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协商共治,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完善新污染物治理的管理机制,指导督促各区县、开发区落实新污染物治理主体责任、属地责任。2 .贯彻执行新污染物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时落实国家最新出台的新污染物治理相关
3、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严格执行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技术标准体系等法规、标准文件。涉及农药、兽药、药品、化妆品等相关职能部门依照权限制定配套政策文件时,应与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相关制度相衔接。(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开展新污染物现状调查及试点监测3 .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开展我市重点行业中重点化学物质生产使用的品种、数量、用途等信息调查;对陕西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中的15类化学物质和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中的13类化学物质,开展有关生产、加工使用、环境排放数量及途径、危害特性等环境排放和风险状况详细调查
4、。2023年开展我市首轮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初步建立全市化学物质基本环境信息数据库。2024年起,每年3月15日前完成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并对全市化学物质基本环境信息数据库进行动态更新。(市生态环境局负责)4 .建立调查监测体系。2023年,完成我市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典型工业园区等新污染物调查监测试点任务,逐步实施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到2025年底,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市生态环境局负责)5 .开展风险筛查及评估。按照省上安排,开展环境与健康危害测试和风险筛查,以及多环境介质中新污染物赋存现状与生态环境风险评估。(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配合)6 .
5、落实管控措施。按照国家、省上发布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落实管控措施。(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关中海关等配合)(三)加强源头管控,减少新污染物产生7 .强化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监督执法。贯彻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相关要求,督促新化学物质研究、生产、进口和加工使用单位依法履行申请登记义务,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信息共享要求,加强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宣贯培训,推动企业做好日常管理,全面落实企业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纳入环境执法年度工作计划,依法加
6、大对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业事业单位的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对禁止或限制类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其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使用、进出口的监督执法。(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关中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8 .严格实施淘汰替代或限用措施。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严格管理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要求,严控新污染物生产、加工使用和进出口。按期淘汰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工业化学品、农药、兽药、药品、化妆品等;依法停止核发相关产品登记或生产许可证。(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关中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严格按照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目录和禁止进(出)口货物目录落实化学品进出口管控要求。(关中海关负责)依法严厉打击已淘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非法生产和加工使用。(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9 .加强产品认证和标识管理。严格执行玩具、学生用品、婴幼用品、汽车、家具、电子产品、建材、食品及接触材料、服饰等相关产品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强制性标准,强化产品质量执法监督,减少产品消费过程中造成的新污染物环境排放。宣传贯彻国家环境标志产品和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中新污染物管控要求,在重要消费品环境标志认证中,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进行标识
8、或提示。(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0 .持续推进汞的淘汰和替代。积极推动无汞低汞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实现汞污染减排及用汞产品替代;禁止含汞农药、生物杀虫剂和局部抗菌剂的生产;支持临潼区开展医疗机构体温计、血压计无汞产品替代应用示范;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支持无汞催化剂的研究、开发和应用。(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临潼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加强过程控制,减少新污染物排放11 .加强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有关要求,将使用有毒有害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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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 污染物 治理 工作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