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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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试行)解读为规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试验研究过程,保证临床研究结果的科学性、可靠性,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并保障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颁布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一、规范制定背景?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食品安全法第八十条规定“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注册时,应当提交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标签、说明书以及表明产品安全性、营养
2、充足性和特殊医学用途临床效果的材料”。2016年3月7日颁布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规定:申请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注册,需要进行临床试验,提交临床试验报告;临床试验应当按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开展。为此,总局组织起草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于2016年4月15日至5月15日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并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意见后,制定发布了本规范。二、规范包括哪些主要内容?规范包括总则、临床试验实施条件、职责要求、受试者权益保障、临床试验方案内容、试样用产品管理、质量保障和风险管理、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
3、、临床试验总结报告内容、其他、附则共十一章五十二条内容。三、哪些机构可以开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试验?满足下列要求的机构可以开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试验:(1)应当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2)具有营养科室和经过认定的与所研究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相关的专业科室:(3)具备开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试验研究的条件。四、是否需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试验?开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临床试验无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申请人、临床试验单位、研究者等相关主体按照本规范要求即可开展临床试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相关核查机构可对临床试验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等情况进行现
4、场核查。五、临床试验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试验样品)筋要符合哪些要求?试验样品由申请人提供,并符合以下要求:(1)产品质量要求应当符合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或)相关规定:(2)按照与申请注册产品相同配方、相同生产工艺生产,生产条件应当满足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相关要求;(3)应当经具有法定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六、如何选择临床试验用对照样品?临床试验用对照样品应当是已获批准的相同类别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如无该类产品,可选择已获批准的全营养配方食品或相应类别的肠内营养制剂。七、哪些主体与临床试验相关?其主要职责包括哪些?与临床试验相关的主要主体包括申请人、临床试验机构、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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