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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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加强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自2008年设立以来,结合灾后恢复重建,以抢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通过实施系统性的保护措施,基本实现了对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遗产的整体性和活态性保护。2019年12月,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被文旅部正式公布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为加强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
2、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意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廖续中华文脉,建设文化强省。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结合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文旅融合,统筹推进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水平,培育和打造特色文旅品牌,不断增强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加强整体性保护;坚持以人民为建设主体、共建共享、活态传承,实现见人见物见生活的文化生态保护理念;坚持发挥地域优势,突出民族特色;坚持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
3、动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类指导、稳步推进。(三)建设目标。到2025年,建立与社会环境、自然环境协调发展的文化生态保护体系,实现“资源富集、项目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建设目标。保护区文化呈现多样性和完整性,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所蕴含的精神信仰、文化理念、道德规范、价值追求等持续弘扬发展,文化和自然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及合理利用,社会民众参与度显著提升,特色文化品牌得到彰显,优秀传统文化得到有效传承,文化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互动效应初步显现,保护区的知名度明显提升,影响力显著增强。二、主要任务(一)强化总体规划引领作用。对照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开
4、展中期评估,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相关的保护措施,使保护工作常态化,并纳入法制化轨道,实现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有效对接。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和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将保护区建设纳入“十四五”文化改革与发展规划编制、黄河非遗保护传承弘扬规划编制,与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进行对接。根据非遗重点项目、文化遗产与人和自然环境之间的关联性,依照确定的保护区域范围、重点区域和重要场所保护清单,制定落实保护办法和行动计划,推动每个中国传统村落所在的县(市、区)建立传统村落非遗资源清单。(二)深化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措施。落
5、实非遗项目保护单位责任,加强绩效评估和动态管理。开展代表性项目续存状况测评,制定落实分类保护政策措施,优先保护急需保护的非遗代表性项目。因项施策,实施精准保护,增强保护实效,提高非遗项目的传承实践能力。进一步加强非遗资源调查工作,妥善保存珍贵实物和资料,分门别类建立完备的非遗档案和数据库,整体提升羌族文化保护水平和层次。实施非遗记录工程,促进记录成果广泛利用和社会共享。进一步发掘和整理各级代表性非遗项目的内涵和价值,逐步提档升级,丰富保护区建设内容。(三)筑牢非遗保护传承体系。不断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渠道,逐步建立起多元化、多层次的传承体系。进一步落实代表性传承人各项扶持政策,在省级传承人认
6、定为各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创造条件、提供支持。加强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和动态管理,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培育一批示范作用明显、辐射带动力强、德艺双馨的先进典型。增强非遗传承人群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非遗传承人参观见学、参加国内外举办的各类展会活动,拓展传承人视野、提升实践能力。多措并举,逐步形成各级项目有代表性传承人、一定区域有代表性传承人队伍的格局。建设少数民族文化人才培训基地,着眼非遗项目保护、创意设计、产业发展、市场营销、公共文化服务等,培养一批非遗保护骨干人才。做好非遗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工作,推动将非遗知识纳入当地国民教育体系。做好非遗进社区、进景区工作,推动非遗回归民众日常生活
7、,扩大非遗传播力和影响力。(四)保护传承羌族语言。编制与羌语相关的非遗项目传承计划,加强对“羌戈大战”、“释比古唱经”等依托羌族语言传承传播的羌族民间口头文学项目的保护力度,支持使用羌语传承的项目进学校。整理羌语传承项目的文字和音视频资料,支持使用羌语创作的非遗传播和文创活动。优先支持使用羌语的项目进入公共服务采购目录等。(五)推进整体性保护。倡导见人见物见生活的文化生态保护理念,注重非遗不同项目之间、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之间、文化遗产与自然环境、人文环境之间的关联性,将单一项目、单一形态的保护模式,转变为多种文化表现形式的综合性保护。加强对保护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孕育环境的居住选址、聚落
8、布局、生活习俗等的整体性保护,形成当地独特的人文景观。重点推进沿岷江、涪江流域的“一带多点两组团”的传统村落保护区、大禹文化保护区、羌族文化复兴区、邛睐南宝山羌族移民区的区域性保护。以羌年、羌族瓦尔俄足节、大禹祭祀习俗等重要传统节日为核心,对羌年等民俗和与之相连的精神信仰、节庆习俗、神话传说、传统艺术、传统技艺、风物遗迹等进行整体性保护。“十四五”时期,支持保护区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中的非遗保护,积极推选特色鲜明的传统村落进入国家名录,对文化生态保护较好的传统村落予以重点支持,鼓励民众按照传统习惯开展乡社文化活动,并保护与之相关的空间场所、物质载体以及生产生活资料。协同推进保护区优秀传统文化与古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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