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水利部联合发布十起涉水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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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高人民检察院、水利部联合发布十起涉水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2022年6月9日)涉水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目录一、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古柏渡某旅游区违法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二、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米邦沱码头侵占岸线行政公益诉讼案三、江苏省扬州市检察机关督促整治某公司占用廖家沟河道公益诉讼案四、山西省阳泉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推动盂县龙华口水库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五、湖南省安仁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龙海镇万田村地热水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六、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违法抽取地下水行政公益诉讼案七、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地下水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八、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
2、人民检察院诉王某甲等七人危害钱塘江海塘防洪安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九、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检察院诉张某某等人长江非法采砂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十、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诉林某泉等九人非法采砂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案例一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古柏渡某旅游区违法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关键词】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黄河行洪安全 “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要旨】针对黄河流域“四乱”突出问题,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机制作用,与河长办密切协作,依法督促行政机关全面履职,拆除黄河河道大型违建旅游设施,彻底消除长期存在的黄河行洪安全隐患,有效保障黄河安澜。【基本案情】古柏渡是有2000多年
3、历史的九曲黄河著名渡口,位于河南郑州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某旅游区位于荥阳市王村镇黄河岸边,于2013年11月获批开建。建设期间,超规模建设、非法建设等问题突出,其中部分建设项目涉及荥阳市黄河王村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蹦极塔位于黄河河道中心,严重破坏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影响河道行洪安全,侵害社会公共利益。【调查和督促履职】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荥阳市院)在“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中发现该问题线索,于2020年8月28日立案展开调查,发现2016年、2017年,荥阳黄河河务局曾两度下达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但开发企业一直未落实整改。2020年9月,根
4、据“河长+检察长”制工作要求,河南省河长制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河长办)向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河南省院)移送该问题线索。因该旅游区是当地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投资多、存续时间长、整治难度大,河南省院研判决定,由河南省院和郑州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郑州市院)共同督办,荥阳市院具体办理,通过一体化办案推动问题解决。经现场走访,查阅行政执法资料,与省河长办组织召开省、市、县相关行政机关联席会议,检察机关依法厘清并确认了旅游开发企业违法建设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当地政府及河务管理部门对黄河河道管理、保护与治理负有监管职责。2020年
5、9月21日,在河南省院和郑州市院指导下,荥阳市院分别向荥阳市王村镇人民政府、荥阳黄河河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荥阳市王村镇人民政府尽快清理整治违建设施,消除黄河河道行洪隐患;建议荥阳黄河河务局积极协助开展整治工作,及时了解把握进展情况,加强督导检查,合力推动违建全面清除。检察建议发出后,河南省院会同省河长办、河南黄河河务局以及相关单位,定期实地查看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河道内违建设施的拆除难题,指导施工单位架设栈桥,加快施工进度,督促企业在确保施工安全的前提下按期完成拆除工作。荥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由市长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成立问题整改工作专班,每日向检察机关和河长办通报违建项目清理工作
6、情况。经各方共同努力,2020年11月,施工难度最大的蹦极塔及横跨黄河两岸的附属设施全部拆除;同年12月底,位于水源保护区范围的违建设施全部拆除,并完成现场清理工作。2021年1月12日,荥阳市河长办和荥阳市院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林业局、河务局等单位到现场实地查看、验收整改情况,确认某旅游区违建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典型意义】本案中,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依托“河长+检察长”机制,与三级河长办密切协作,督促行政机关依法积极履职,凝聚合力,帮助旅游开发企业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按期完成拆除清理工作。本案的成功办理,是检察机关助力解决黄河“四乱”问题、服务保障黄河
7、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的典型代表。案例二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米邦沱码头侵占岸线行政公益诉讼案【关键词】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长江岸线保护“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要旨】针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侵占长江岸线问题,检察机关全面调查岸线侵占情形,发挥三级院联动优势,充分运用“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推动历史遗留问题妥善解决。【基本案情】2010年10月,何某某租赁江津米邦沱码头1900平方米场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期限至2030年。20年起,何某某在米邦沱码头修建某便民菜市场,并改扩建某修车厂及附属设施1000余平方米,侵占长江岸线。2020年12月,生态环境部、中央广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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