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以诉源治理推进矛盾纠纷有效化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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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讲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诉源治理推进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同志们:9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推进诉源治理的意见要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深入推进诉源治理。2023年,法院系统一审受理民事行政案件1600多万件,诉前调解未进入立案程序的纠纷890多万件,大量矛盾纠纷通过调解等非诉方式在诉前得到化解。实践表明,面对大量矛盾纠纷,必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进诉源治理,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就地实质化解,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出
2、积极贡献。一、发挥制度优势,推动形成诉源治理新格局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60年来,“枫桥经验”之所以充满生机和活力,基层社会治理之所以取得历史性成就,根本的原因在于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社会治理全过程各方面,使党组织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领头雁”“台柱子”。诉源治理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参与、多方协同,更要发挥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和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一要完善“党建引领”治理模式。党建引领是诉源治理的重要组织保障,应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诉源治理中的“
3、主心骨”作用,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和工作机制,把党组织拓展到诉源治理每个工作单元,最大限度把基层群众组织起来,把各种资源整合起来,强化矛盾纠纷联动排查、合力化解,真正把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诉源治理工作效能。二要发挥“平安联创”制度优势。作为守护平安的典型经验,“枫桥经验”一个重要方面是依托平安创建工作机制,有效整合力量资源,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因此,做好诉源治理,应充分发挥“平安联创”机制优势,统筹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促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以平安建设“硬指标”检验诉源治理“新成效”。三要健全“社会
4、协同”参与机制。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个突出亮点在于以开放性架构吸纳各方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形成分工负责、良性互动的治理模式。开展诉源治理,要健全开放多元、互利共赢的“社会协同”机制,打造权责统一、风险共担、成果共享的命运共同体,打破传统基层社会治理“自上而下”的线型治理模式,健全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网状治理格局,以“增能”“赋权”激发社会主体参与诉源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满足诉源治理新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民纾困解难、为社会定分止争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内容之一。60年来,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是“枫桥经验”创新发展的不竭动力和源泉。诉源治理必须坚持以人民为
5、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让人民群众成为最大参与者、最大受益者、最终评判者。一要探索“群众参与、汇集民力”新路径。“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在于人民群众的事情由人民群众自己决定,坚持做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因此,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贯彻落实好党的群众路线,集中民智、汇集民力,多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开展诉源治理,必须把党的群众路线贯穿到诉源治理全过程,健全依靠群众、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的机制,创新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方式,找准利益“最大公约数”、找出矛盾化解“最优解”,齐力绘好诉源治理“同心圆”。二要创新“群众受益、赢得民心”新方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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