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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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曙区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工程招标限额标准以下政府投资项目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按照“规范、简捷、高效”的原贝!),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是指未达到工程招标限额标准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按关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规定的采购方式组织实施。第三条工程施工项目,按以下要求发包:(一)单项合同估算价在60万元以下的,自行选取并录入“海曙区限额以下工程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系统”);(二)单项合同估算价在6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的,以公开
2、发布交易公告的方式进行电子系统选取。第四条与工程有关的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服务采购,按以下要求发包:(一)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下的,通过“宁波市中介超市网”系统自行选取;(二)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以公开发布交易公告的方式进行电子系统选取。第五条与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按以下要求发包:(一)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下的,自行选取;(二)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通过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选取。第六条涉及自来水、电力、燃气、广电等特殊行业或具有特殊验收标准的施工项目,建设单位可以自行委托行业限定的代建管理单位实施,
3、代建单位按内控建设流程实施建设。第二章电子系统选取第七条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二款的施工项目、第四条第二款的服务类项目,原则上通过电子选取系统确定中选单位。如有特殊项目,确需通过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用线下形式组织公开选取的,须经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中心备案后方可实施,并将选取结果录入电子系统。第八条合同估算价在6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根据项目特点可采用评选结合法、随机抽取法、抽签接近法、次低价法确定中选单位。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服务类项目可采用综合比选法、次低价法确定中选单位。第九条发包方通过电子系统创建项目,并提交发包资料报电子系统备案,明确项目概况、项目类型、
4、选取控制价、报价范围、合同类型、选取方式等内容。施工项目一般需同时提供施工图纸、工程预算等电子资料。第十条选取公告通过电子系统发布,自选取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参选方提交参选申请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5日。第十一条参选方根据选取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系统提交选取申请。参选方对选取项目有异议的,应在选取截止时间前2日内提出,发包方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日内作出答复。发包方对选取项目如需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其内容对参选方准备申请文件有实质性影响的,应于选取截止时间结束前在电子系统发布,发布时间至截止时间不足2日的,选取截止时间应顺延。第十二条系统审查所有有效参选方的申请资格与参选报价,并根据选取
5、公告中规定的选取办法确定中选单位及中选价格。第十三条预中选公示不得少于1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发包方向中选单位发放中选通知书。中选单位与发包方在15日内签订合同,并于30日内将合同扫描件上传电子系统。若遇特殊情形无法及时签订的,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中心提出延时说明,并承诺具体提交时间点。第三章电子系统选取细则第十四条采用公开报价方式选取参建单位的项目,其选取方式应在选取公告和电子系统上予以明确,发包方可根据项目规模及项目特点在以下方式中选择。(一)评选结合法。评审内容由信用部分和价格部分组成,评审得分二信用得分+价格得分,满分为IOO分。系统根据发包方选择的信用条款及参选方
6、报价,自动对符合要求的参选方进行得分计算并排序。项目发布时,发包方确定N(7N15)家企业作为备选单位,符合要求的参选方大于N家的,系统选择得分前N家作为备选单位,如遇得分相同名次并列的,则同名次的均列入备选单位,但入选单位大于N家的后续名次不再列入;符合要求的参选家数为3至N家的,均列入备选单位;符合要求的参选家数不足3家的,项目选取失败,重新组织选取。发包方可采用随机抽取中选、得分最高中选、最低价中选或集体决议的方式在系统上从备选单位中选取一家作为最终中选单位,并注明选取理由。得分最高中选由系统在备选单位中推荐得分最高的一家,得分并列的系统推荐价格最低的,得分、价格并列的,系统在并列单位中
7、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家;最低价中选由系统在备选单位中推荐价格最低的一家,价格并列的系统推荐得分最高的,价格、得分并列的,系统在并列单位中采取随机方式确定一家。信用部分:发包方在发布项目选取公告时在电子系统施工信用比选条款中除必选项外,另行选择3-8项其他信用条款。所选信用总分最高不超过50分。价格部分:价格总分二100-所选信用总分。发包方设立合理的选取报价范围,合理报价范围的上限应低于选取控制价的95%,浮动率上下限取整数,差额应为5%,价格得分采用抽签接近法,参选方在发包方设定的浮动率报价范围内进行报价,参选方报价浮动率为M,系统随机抽取一个浮动率N作为衡量值,与之绝对值最接近的得分最高
8、。价格分二(1-10XIM-NI)X价格总分。(-)综合比选法。评审内容由信用部分和价格部分组成,评审得分=信用得分+价格得分。系统根据发包方选择的信用条款及参选方报价,自动对符合要求的参选方进行得分计算并排序。项目发布时,发包方确定N(7N15)家企业作为备选单位,符合要求的参选方大于N家的,系统选择得分前N的作为备选单位,如出现并列则抽签确定其顺序,备选单位总数为N家;符合要求的参选家数为2至N家的,均列入备选单位;符合要求的参选家数仅1家的,项目选取失败,重新组织选取。重新组织选取后仍仅1家的,发包方可重新组织选取,也可以直接确定其为中选单位。发包方可在系统上从备选单位中任意选取一家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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