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考勤、请假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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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职工考勤、请假制度全校教职工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教职工需按学校规定时间上下班,如遇生病、有事等情况,须向单位请假。教职工的考勤情况是对教职工进行职务聘任、岗位聘任、调资、职称评定、晋级以及评奖的重要依据。办公室要做好教职工考勤记录,及时填写*中学教职工考勤表,每月20日汇总并公示。(一)病假凡因病需要治疗和休养的教职工,可以请病假。休假前请假教师应主动联系级部主任做好课程、班级及学校其他工作安排并进行交接。一天以内的病假(包括去医院看病),由级部主任审批;一天至三天的病假,请假教师需出具医院的书面诊断证明,填写请假单,由级部主任、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校长审批;三天以上报校长审批。请假教师休假前需
2、协助级部主任做好工作交接及课程安排。连续患病两个月以上的教职工病愈后,有医院出具的身体康复证明,可以恢复工作。一年内累计病假两个月以内(含公休假)的教职工,其基本工资中的岗位工资、职务补贴、其他补贴照常发放;超过两个月者,从第三个月起,病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只发放国家工资和其他补贴。连续患病超过二十四个月(病愈后连续工作一年以上者重新计算患病期)的教职工,为缓聘人员,只发放其国家基本工资的70%。扣发工资后低于*市最低生活标准者,按照*市最低生活标准领取生活费。一个月内累计病假超过三个工作日(含三个工作日)的教职工,绩效工资按休病假天数扣发。不能全时工作的教职工,按照其实际工作时间折合的工作日核发
3、绩效工资。遭受事故伤害的教职工,其待遇参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二)事假教职工遇到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处理个人事务的特殊情况方能请事假。休假前请假教师应主动联系级部主任做好课程、班级及学校其他工作安排并进行交接。半天以内的事假,由级部主任审批;一天至三天的事假,请假教师需填写(请假单,由级部主任、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校长审批;三天以上报校长审批。事假期满,仍需要继续请假的,须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全年累计事假十五天(含十五天)以内的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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