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职业教育条例(2023修订).docx
《天津市职业教育条例(2023修订).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天津市职业教育条例(2023修订).docx(15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九号)天津市职业教育条例已由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月29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月29日天津市职业教育条例(2007年5月23日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2023年月29日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第三章职业教育的实施第四章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第五章职业教育的教师与受教育者第六章职业教育的交流与合作第七章职业教育的保障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职业
2、教育高质量发展,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促进就业创业,服务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先行区、示范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职业学校教育、职业培训及其相关管理活动。机关、事业单位对其工作人员实施的专门培训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执行。第三条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本市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优化职业
3、教育类型定位。第四条职业教育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面向市场、促进就业,坚持面向实践、强化能力,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实施职业教育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育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传授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培养技术技能,进行职业指导,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的素质。第五条职业教育实行政府统筹、分级管理、部门协同,发挥行业企业主体作用,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第六条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职业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促进就业创业和推动发展方式转变、
4、产业结构调整、技术优化升级等整体部署、统筹实施、全面评估。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市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组织开展督导评估。第七条市和区教育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规划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育、金融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职业教育工作。第八条本市建立健全政府稳定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职业教育资金的机制。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将职业教育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根据需
5、要安排职业教育专项经费,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第九条本市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宣传和展示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成果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典型事迹,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职业教育活动周期间,市和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集中开展职业教育宣传活动。第十条本市对在职业教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第十一条本市建立并完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中职、高职专科、职教本科、专业硕士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产教深度融
6、合、对外深入合作,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第十二条本市职业学校教育由中等、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组成。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由高级中等教育层次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综合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等实施。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依法纳入高等职业学校序列。第十三条本市优化教育结构,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市和区教育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融通机制,推动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高等职业学校与应用型大学相关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畅通学生成长成
7、才培养渠道。鼓励职业学校的实训场所、课程、师资等教育教学资源面向普通中小学、普通高等学校开放。第十四条本市鼓励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联合开展人才培养,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贯通培养机制、一体化教科研机制和专业课程体系、评价体系。第十五条职业学校坚持教育与培训并举,根据办学能力、社会需求,提供面向社会的职业培训。市相关部门支持职业学校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技术攻关、带徒传艺等培训以及技能交流。第十六条各级各类师资培养基地、实习实训基地应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承训能力、社会需求,依法开展面向社会的、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可以依托
8、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开展技能实训、技能竞赛、创业培训、师资培训、课程研发等高技能人才培养服务。其他学校或者教育机构以及企业、社会组织可以根据办学能力、社会需求,依法开展面向社会的、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第十七条市和区教育部门应当鼓励普通中小学根据实际需要增加职业教育相关教学内容,开设职业生涯教育、劳动技术等职业教育课程,进行职业启蒙、认知和体验,提升学生的生活技能、职业认知和创新能力;支持普通高等学校开展职业规划指导及劳动教育。市和区教育部门应当组织、引导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和行业组织等为普通中小学、普通高等学校开展职业启蒙、认知和体验活动提供条件和支持。第十八条市和区教育部门应当推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天津市 职业教育 条例 2023 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