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劳动纠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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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律师函编号:致:公司(以下称“贵公司”)抄送:发自:律师事务所/律师关于:事宜日期:年月日页数:页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系根据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中国律师事务所,本律师函署名律师具有完全的合法执业资格。本律师依法取得(以下称“委托人”或“我方”)的授权,就贵司与委托人劳动纠纷事宜,郑重致函如下:一、与委托人确认证实后,案件事实如下:年月日,委托人与贵公司达成一致,双方约定:委托人在服装公司试用3个月,其最低工资为每月人民币2000元;试用期结束,服装公司将与王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可在试用期结束后,贵公司在委托人的多次要求下仍未与其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贵公司仍接受委托人继续为其工作,直至年月日。后
2、贵公司没有说明任何现由便将委托人的工资于_年_月由2500元降至1800和1500元。委托人多次要求贵公司对此给予书面的合理解释,但贵公司均未予答复。委托人一年月的工资,贵公司也拖欠着未予支付。年月日,委托人因贵公司加班所致患病请假两天。后因国庆放假,委托人便一直在家休息。年月日,委托人像平常一样到公司上班时,发现贵公司已安排新人顶替了其岗位。委托人便找到贵公司负责人,要求公司依法支付拖欠和扣发的工资,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并报销医药费。可贵公司让其回家等待消息,至今未有任何回复。二、本案涉及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
3、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本条是专门针对用人单位已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情形所作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 口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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