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违法占用或破坏耕地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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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中卫市沙坡头区违法占用或破坏耕地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严厉打击违法占用或破坏耕地行为,鼓励社会公众参与耕地保护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占用或破坏耕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沙坡头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违法占用或破坏耕地有奖举报应当遵循“实事求是、依法举报、属地管理”的原则,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举报人”)发现沙坡头区辖区内违法占用或破坏耕地的,都有权向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自然资源部门举报,也可以
2、通过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举报。自然资源部门对举报线索应当及时核实处置,属于信访事项的按照信访有关规定处理。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违法占用或破坏耕地,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包括:(一)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种植条件破坏的;(-)非法占用一般耕地建猪舍、羊圈、牛棚、蓄水池、晾晒场等行为的;(三)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以及种植其他破坏耕作层作物行为的;(四)未经批准擅自将一般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
3、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五)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挖湖造景、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占用或破坏耕地行为。第五条举报人举报时,须提供所举报的违法线索发生地、违法主体、主要违法事实、证据材料等信息。第六条实行实名举报,举报人举报违法行为时须提供本人真实的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以便进行回访及发放举报奖励。受理机构应当做好举报人相关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信息。受理和处理举报的工作人员与举报事实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七条对举报事项在调查核实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反馈核实情况。第八条举报奖励采取现金奖励。对经查实的举报事项,按照“属地举报、首次举报、属地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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