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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密级文件传阅规定国家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密级文件是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保守党的机密是党的一条重要纪律,为保守党的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特制定本规定。一、凡属密级文件和密电在办理收发登记时一律在密级文件或密电收发专用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并使用密级文件专用夹进行传阅。二、绝密件的传阅要根据要求由学校党政一把手确定传阅范围。三、机密级文件限定在校级领导中传阅,也可根据内容经主要领导批示后适当扩大传阅范围。四、秘密级文件可根据内容和工作需要安排传阅范围。五、凡密级文件或密电在领导传阅过程中,
2、必须及时阅签,并及时通知机要员取回,不能在领导办公室过夜存放。六、各级领导在传阅密级文件的过程中,如有急事需要出门时,最好将文件退回机要室,返回后再阅;或者将文件放入办公室的文件柜,锁上门窗,以防重要文件丢失;扩大传阅范围的密级文件,传阅者必须在学校办公室阅件室传阅,不得复印、拍照、传播密级文件。七、密级文件在传阅过程中不得摘抄内容,不得任意扩大传阅范围,不得在文件上随意划线。八、凡属绝密、机密级文电一律不许复印和摘抄;秘密级文件需要复印时,必须经分管办公室领导同意后,方可在指定的涉密复印机上进行复印登记,使用后收回按密级文件进行处理。九、如发现密级文件丢失,必须及时报告,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西
3、藏藏医药大学校务公开管理规定为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规范校务公开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一、实行校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党内监督和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规范办事程序,增强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保证学校的各项工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促进学校的稳定、改革和发展。二、校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校务公开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
4、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委、组织(人事)、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监督,依靠广大员工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工作职能和分工,实行谁主管,谁负责。三、校务公开工作的主要内容凡是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教育改革发展等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除党和国家规定的在一定范围和一定时期需要保密的事项外,均应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形式和程序予以公开。(一)关于学校发展的重要事项1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2 .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3 .涉及学校全局性的重要改革举措和有关政策。4 .其他有关学校发展的重要事项。(二)关于学校建设的重要事项1 .专业设置、教学改革、学科建设、学位
5、点建设的规划和有关情况。2 .招生及毕业生就业工作政策和有关情况。3 .科研、科技开发以及重大项目的规划和有关情况。4 .基建和校办产业的规划、重大项目立项和有关情况。5 .干部任免、招聘、调入和人才引进情况,其中重要岗位干部的任命需提前公示。6 .对外合作交流规划和有关情况。7 .其他有关学校建设的重要事项。(三)关于重大经济活动事项1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和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8 .基建工程和重大修缮项目招投标制度及工程决算情况。9 .大宗物资采购程序及招投标制度。10 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制度。11 .校办产业和后勤实体经营情况。12 社会捐赠情况。13 其他有关重大经济活动事项。(四
6、)关于教职工切身利益事项1 .出台分房、售房办法的程序和具体规定及实施情况。2 .有关工资、奖金分配政策和执行情况。3 .医疗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及实施情况。4 .教职工职务和职称评聘政策、指标、评审程序及结果。5 .评优评先的条件、预备人选和表彰决定。6 .职工福利待遇的重大政策决定。7 .其他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五)关于学生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1 .学杂费和其他管理费用收费标准及依据。2 .学生管理制度及奖惩事项。3 .学生各类先进称号的评选情况。4 .在学生工作中开展勤、助、奖、贷、免等标准、人选和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涉及学生切身利用利益的重要事项。5 .其他有关学生管理工作中需要公开
7、的重要事项。(六)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事项1 .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工作职责。2 .领导班子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3 .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查处结果。4 .领导干部外事往来及出国出境情况。5 .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情况。6 .其他按规定应该公开的事项。四、校务公开的主要形式及方法以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实行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辅之以其他各种形式及时公开。(一)通过会议形式公开1 .通过中层干部会议、全体党员大会、全校教职工大会、学生干部大会、座谈会、专题信息发布会等会议形式公布学校的主要工作。2 .定期或不定期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有关会议、离退休人员会议通报学校主要工作和改革发展情况,并征求意
8、见和建议。3 .通过各职能部门、各系(部)召开会议,公开学校或各单位有关工作情况。(二)通过办公文件形式公开1 .定期或不定期以校报、信息、大事记等形式反映学校主要的党政工作情况。2 .以会议纪要、情况简报等形式公开学校研究的重要事项及问题。(三)通过校园大众宣传媒体形式公开1 .在学校相对固定的“校务公开栏”和各系(部)设置的橱窗、布告栏、黑板报上定期或不定期地张贴通知、公示、情况通报等。2 .通过校园网信息发布栏、广播站公开有关内容。五、校务公开的组织领导成立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党政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学校办公室、组织部、工会负责人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监督
9、小组。学校办公室主任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牵头和协调有关校务公开工作;党委组织部和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领导任监督小组组长,工会主席、任监督小组副组长,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代表为监督小组成员。监督小组负责对校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间等进行检查监督、评议,并及时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呼声,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六、校务公开的注意事项(一)校务公开要从实际出发,除正常规定的项目外,要注意把群众关心的问题及时公开。(二)各相关处室要及时将职责范围内应公开的重要项目、内容及相关制度和规范及时向群众公布,并报学校办公室、纪委、工会备案。(三)建立校务公开监督网络,对校务公开工作中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进行整理、反馈。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检查校务公开工作的情况,并将校务公开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围进行考核。每年年底在一定范围内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在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一次评议,并向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向各有关职能部门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