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宁德分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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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宁德分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一、组织机构与职责分院设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一个专家组和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检验管理室。(见附件1、附件2)(一)组织机构:1、领导小组组长:分院长。副组长:分院副院长成员:分院业务部门、职能部门负责人2、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技术处置专家组(二)职责:1、组长:发生事故时,负责与省院、市局特种设备事故紧急情况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负责督促分院职能部门和事故应急技术处置专家组人员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负责事故调查、鉴定报告的审批。2、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当组长出差在外时,代行组长职责,发生重特大事故
2、时,到现场参与事故处置,组织应急技术处理小组确定技术处置措施。3、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特种设备应急处置措施、协调和组织分院对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置工作。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协助领导小组和各专家组制订技术措施。4.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专家组:成立机电类专家组和承压类专家组,成员35名,由具有检验师资质或相应技术专长的技术人员组成。根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派出应急技术处理小组成员为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供技术支持,为事故处置提出技术处理措施。5、综合室:负责接警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分院内部处置资源的调配,提供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的物资、装备、车辆等,协助并配合
3、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有关善后处理工作。按统一口径,做好新闻报道工作。二、接报警与应急响应(一)事故报告1、分院所有人员:分院所有人员在接到任何方面特种设备事故报告(或疑似事故)后,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和分院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特殊情况下,可同时报告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分院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隐瞒、压制事故报告。2、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生地点及时间(年、月、日、时、分);设备名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对于由于情况紧急,事故详情未及时了解的,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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