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23年农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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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2023年农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农膜残留污染防治,按照农业农村部等四部委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3)3号)等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下大力气治理“白色污染”的要求,以农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为抓手,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作物、关键环节,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从加厚高强度地膜使用和全生物降解地膜替代两个方向协同发力、有序推进,加快构建
2、废旧地膜污染治理长效机制,有效提高农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水平,促进农业高质量绿色发展与乡村生态振兴。(二)基本原则坚持科学使用,合理减量。合理规范使用农用地膜产品,强化适用产品、技术和模式等推广,加快推进减量替代。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施策。根据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种植习惯和农用地膜使用特点,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分区域、分作物明确工作目标、实施重点和政策措施,分步循序组织实施。坚持政府引导,多方发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充分调动农用地膜生产销售企业、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回收利用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多方积极性,共同推进农用地膜污染防治工作。二任务目标2023年,聚焦我省重点覆膜作物集中区域,推广应用加厚
3、地膜30万亩、全生物降解地膜10万亩,力争全省农膜回收率达到83%。逐步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治理有效的农膜使用回收工作机制,农民使用加厚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明显提高,农用地膜科学使用和回收水平得到全面提高,农田“白色污染”得到有效防控。三重点工作(一)加快推广高强度加厚地膜。根据当地实际选择适宜作物,如玉米、蔬菜、瓜类等,支持推广使用0.015毫米及以上的高强度加厚地膜,从源头保障农用地膜的可回收性。推广应用的高强度加厚地膜,覆盖使用时间和力学性能指标应不低于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中I类耐老化地膜有关要求,即有效覆盖使用时间不低于180天,且使
4、用后最大拉伸负荷、断裂标称应变等力学性能指标不小于初始值的50%,保障农用地膜使用后能够有效回收。产品原材料中不得加入再生料及国家明确禁止使用、不利于作物生长的有害土壤的助剂,总灰分控制在0.5%以内。(二)稳步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第二十一条和农用薄膜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本)等有关规定,各地推广应用全生物降解地膜,应优先选用在我省开展过多点田间应用试验,证明具有适用性和安全性的产品,确保推广过程安全可控。各地可优先选择经我省试验适宜推广的作物,如茄果类和根茎类蔬菜、薯类、芋头等,稳步推广符合全生物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T35795-2017)国家标准的全生
5、物降解地膜(主要成分为具有完全降解特性的脂肪族聚酯、脂肪族一芳香族共聚酯等生物质材料,不得含有聚乙烯、聚丙烯等烯姓类原料,可加入适当比例的淀粉、纤维素等,以及其他无环境危害的无机填充物、功能性助剂)。原则上,产品水蒸气透过率在400g(m224h)以下,有效使用寿命在60天以上,具体指标由各地根据作物种类、生产条件等确定。(三)全面推进农用地膜科学使用。强化农用地膜源头减量,因地制宜推广农用地膜高效科学覆盖技术,通过种植结构调整、一膜多用、改进覆盖等方式,提高农用地膜使用效率,降低使用强度。进一步加强可降解地膜产品对比验证,研究制定区域性全生物降解地膜推荐产品技术名录。(四)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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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 2023 农用 地膜 科学 使用 回收 项目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