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批管理办法编制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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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福建省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福建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10月)根据要求,现将福建省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管理办法起草情况汇报如下。一、文件起草过程该文由省农业农村厅政策与改革处牵头起草,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相关工作的通知(农办政改(2023)5号)要求,并参考山东等省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的管理办法,结合福建省实际,完成审批管理办法草拟稿。二、文件出台背景和依据为建立健全工商资本流转
2、农村土地审查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明确“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批”为行政许可事项,中央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实施机关为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乡镇政府。“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批”属于新设立行政许可事项,现有法律法规未对该项许可管理进行统一规范。为推动“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批“落地,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于今年
3、3月下发了关于做好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批相关工作的通知(农办政改(2023)5号),要求各省抓紧健全实施依据,加快推动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三、文件出台影响分析202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鼓励社会资本下乡成为农业经营主体,但必须守住经营农业、农民受益的基本要求,防止跑马圈地。一方面,实行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批,可以更有效地监管社会资本长时间、大面积流转农村土地行为,防范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以少数服从多数名义整村整组流转等资本下乡中的错误倾向和做法,确保农地农用,更好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好农业、农村、农民的长远发展和根本利益。另一
4、方面,我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率已达35%,有的县(市、区)高达50%以上,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已成为普遍现象,若纳入行政许可的起始面积标准制定得偏底,可能给尚处于起步阶段或发展初期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小型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带来困扰、造成负担。四、文件规范的审批对象范围1纳入本办法审批范围的农村土地是指:除林地、草地以外的,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土地暂不纳入审批范围。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不纳入审批范围。2.本办法所称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指:流转农村土地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
5、法人等营利法人;社会团体等非营利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非法人组织;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自然人。3,拟纳入审批的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单次流转土地经营权面积200亩以上,或累计流转土地经营权面积超过800亩的。五、审批面积起始标准测算(一)单次流转土地经营权面积200亩以上1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中办发(2014)61号)中指出的,要合理确定土地规模经营的适宜标准,现阶段,对土地经营规模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至15倍的,应当
6、给予重点扶持。据此,按以下公式拟定单次流转土地经营权起始审批面积。单次流转土地起始标准二户均承包地面积x12.5X5=206其中,户均承包地面积,以我省承包地确权登记数据计算,等于1580476=3.3(亩/户);义12.5,根据中办发(2014)61号文,取IoT5倍的平均数,等于12.5倍;X5,考虑到这10年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有了较快发展,需给予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小型农业企业以一定发展空间。2.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批相关工作的通知(农办政改(2023)5号),家庭农场未列入审批对象。在从事种植业的家庭农场中,从事粮食生产的家庭农场是流转土
7、地经营权面积较大的群体,据家庭农场名录库统计,全省从事粮食生产的家庭农场共4354家,其中流转土地经营权50-200亩的占87.9%,200亩以上的占12.1%(见附表1)O综上,将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单次流转土地经营权审批起始面积设定为200亩以上,比较符合我省目前适度规模经营水平,同时也有利于鼓励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发展粮食产业。(二)累计流转土地经营权面积超过800亩鉴于新设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审批事项主要目的是规范工商企业大面积流转土地经营权行为,据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统计,全省流转土地经营权面积200亩以上(跨县域的)的龙头企业有345家,其中800亩以上(跨县域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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