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建投《绿色施工与智慧建造示范工程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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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甘肃省建蝴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绿色施工与智慧建造示范工程部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甘肃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建投)高质量发展,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提升甘肃建投绿色施工与智慧建造水平,做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深度融合信息技术以实现项目管理绿色化、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打造甘肃建投绿色施工与智慧建造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示范工程),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绿色施工应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实现节能、节材、节水、节地和环境保护(“四节一环保”)。第三条智慧建造应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充分利用建筑信
2、息模型(BIM),项目管理数字化、数据管理与服务、移动应用、人工智能与物联网、云技术等先进信息化技术,实现建造过程低碳、高效、低排放、高品质、可持续。它包含建筑的全生命周期,主要分规划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运维阶段。本管理办法仅包含设计、施工阶段。1 .规划设计阶段的智慧建造应使设计方案支持运维阶段实现可视化、数字化、智慧化、集约化管理所需的设施、设备、系统等,设计过程中充分利用B1M技术提高设计的质量和效率,最终实现施工阶段、运维阶段成果共享。2 .施工阶段的智慧建造应综合运用建筑信息模型(BIM),项目管理数字化、数据管理与服务、移动应用、人工智能与物联网、云技术等先进技术,与工程项目同步对
3、工程管理过程进行改造升级,提高施工现场的生产效率、管理效率和决策能力,实现数字化、精细化、绿色化和智慧化的生产和管理。3 .运维阶段的智慧建造应基于BIM技术,融合物联网、云技术、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对建筑的空间、安全、能耗、维护、资产等进行可视化、数字化、智慧化、集约化管理,实现精细化运维管理,为用户提供安全、高效、舒适、环保的环境的同时,降低建筑物运维成本,延长建筑使用寿命。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甘肃建投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创建示范工程活动的组织实施及管理。示范工程创建除应符合本办法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有关规定。第五条示范工程创建应实行目标管理,注重技术实用、成本合理,遵循先行试点、
4、总结提高、逐步推广的原则,按照“立项实施、现场验评、最终评定、表彰奖励”的程序进行。第六条甘肃建投科技创新部(以下简称科技创新部)是示范工程活动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的制定、修订和示范工程活动的组织开展。第七条申报单位应有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示范工程的立项推荐、具体实施等有关工作,申报单位是指甘肃建投范围内建安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第八条示范工程现场验评、最终评定等工作所需专家从甘肃建投科学技术委员会抽取。第二章立项实施第九条甘肃建投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非保密工程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申报示范工程立项:1 .工程建设手续齐全;2 .项目部明确了示范工程创建目标、内容及具体要
5、求。第十条每年3月至5月,申报项目应填写“绿色施工与智慧建造示范工程立项申请表”(见附表1),经申报单位审批后统一向科技创新部推荐立项并提交立项申请表及汇总表(见附表2)纸质版和电子版。第十一条申报单位推荐立项的工程经科技创新部审核通过后视为已立项,申报单位应加强对已立项工程的过程监管、检查及指导,督促项目部按如下要求做好实施工作:1应建立示范工程管理制度。3 .应注重事前策划和实施效果,按照立项时确定的创建计划编制示范工程实施方案,针对示范工程创建内容进行专项交底和培训,并严格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应做好相关资料(文档、图片、视频)的收集和成果总结。4 .鼓励使用甘肃建投系统内单位自有的、符合
6、信息协同要求的适宜软件、设备、工具、技术等,对项目进行动态控制和管理协同,有关数据应有效采集、可靠存储,满足管理需求。第十二条已立项的工程进入创建计划全面实施阶段的(一般应在主体施工阶段),申报单位最迟应在当年9月20日前向科技创新部申请现场验评。逾期未申请现场验评或未进入创建计划全面实施阶段的工程,其当年的立项无效。第三章现场验评第十三条每年9月下旬至月,科技创新部从甘肃建投科学技术委员会抽取3-5人组成专家组,对照立项申请表和“绿色施工与智慧建造示范工程创建要素及评分表”(详见附表3,表中各要素及分值,每年可根据行业发展及甘肃建投实际调整),对立项工程的创建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核验评分。第
7、十四条现场验评工作程序及有关要求(一)工作程序1 .听取项目部对示范工程实施情况及效果的介绍;2 .查看现场实施情况,核查相关资料;3 .专家组质询、打分评价。(二)有关要求1 .专家组要求查看的相关资料,项目部应予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拒绝。2 .申报单位应派人参加。3 .现场验评完成后,专家组应形成书面验收意见并及时提交科技创新部归档。第十五条现场验评得分大于等于70分且绿色施工、智慧建造得分均不低于30分,同时符合“绿色施工与智慧建造示范工程最终评定条件确认表”(见附表4)所列条件的工程方可参与示范工程最终评定,申报单位应督促项目部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准备评定资料。第四章最终评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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