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县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docx
《沙洋县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沙洋县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docx(9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沙洋县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县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县的工程建设项目、经营性土地、国有(集体)产权、政府采购以及其他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招标投标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第四条对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实行事前核准、事中监督、事后备案及重大项目稽查制度。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
2、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第二章招标范围和招标投标程序第六条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家融资以及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达到下列规模的必须进行招标:(一)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装饰工程(含室内装饰)估算价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勘察、设计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监理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四)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五)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一)、(二)、(三)、(四)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六)项目投资达不到以上规模,但国家明文
3、规定必须招标的。以上规定项目中,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第七条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三)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第八条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包括:(一)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二)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三)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四)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五)国家特许融资的项目。第九条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项目的范围包括:(一)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二)使用
4、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第十条下列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有保密要求的项目;(二)抗洪、抢险、救灾的应急工程项目;(三)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的项目;(四)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项目;(五)国家规定可不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第十一条招标投标活动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在申请审批或核准时,一并提出项目的具体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报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同时报县监察局备案;(二)编制招标文件;(三)招标人向县公证处提出公
5、证申请;(四)经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审核,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五)向招标人递交投标中请;(六)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七)向合格的投标人发售经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审核的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组织投标人现场勘察,召开答疑会,对相关问题做出说明;(八)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投标;(九)组建评标委员会;(十)开标、评标,提交评标报告;(十一)按评标委员会意见确定中标人;(十二)中标公示;(十三)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货物、服务项目的招标投标,参照上述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三章招标第十二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基本方式。第十三条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在指定的市
6、级媒介(荆门市综合招标投标中心网站、荆门电视台、荆门日报、荆门晚报)或市级以上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时间不得少于七日。第十四条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第十五条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第十六条使用国有资金投资而且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不适宜公开招标的建设项目,须经项目业主单位申请,县招投标监督委员会集体研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第十七条招标人有权自主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
7、。招标人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向有关部门备案后,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第十八条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交验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技术及信用资质等级等有关文件,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十九条招标人应当对招标项目编制预算,并于开标之前告知所有投标人。预算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经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后确定,并将评审价下浮15%作为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第二十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明确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沙洋县 招标 投标 综合 管理办法
![提示](https://www.001doc.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