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场所防火防爆问题的探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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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易燃易爆场所防火防爆问题的探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车间、仓库大都使用或储存许多的危险化学品,甚至有些企业还存在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要把这些危险化学品使用好、管理好有许多的问题需要解决,也有许多的措施需要落实,特别是甲乙类危险化学品,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其使用和储存都有特殊的要求,在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上需要一丝不苟,来不得半点马虎,根据火灾爆炸三要素,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车间和仓库里,易燃易爆物质是客观存在的,空气也是客观存在的,要做到防火防爆唯一能控制的就是点火源,所以,火源的控制是防止易燃易爆场所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唯一措施。一、易燃易爆场所火灾爆炸产生点火源的途经易燃易爆场所的
2、点火源主要来自三个渠道,一是人为火源,主要有人为带进去的打火机等火源;二是特殊作业过程中存在的火源,如动火作业等如果审批不严格,措施不落实,很有可能通过特殊作业的火源,导致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三是电气火源,主要来自生产企业设备、设施的动力电火源、照明设施的电火源、检测设备设施的电火源等。其中人为火源可以通过安全告知,安全警示标志的提醒,控制人员进出等措施加以防范。特殊作业过程中的火源,可以通过作业审批、技术交底安全、安全监护等措施的落实,将特殊作业火源进行控制。最关键也是最重要的是电气火源的控制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二、在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检查中发现的电气防爆主要问题2023年在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
3、全检查中发现,危险化学品企业在甲乙类生产车间、仓库的防爆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1、电气设备设施不防爆。根据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第5.2.2条:危险区域划分与电气设备保护级别的关系应符合下列规定:1)爆炸性环境内电气设备保护级别的选择应符合表5.2.2-1的规定。2)电气设备保护级别(EP1)与电气设备防爆结构的关系应符合表5.2.2-2的规定。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甲乙类车间、仓库,所使用的全部电气设备、设施都应该是防爆型电气设备、设施。然而在检查中发现,个别企业使用的电气设备、设施不防爆。如:在对一家安全管理非常到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
4、检查中发现,该企业甲类车间竟然存在反应釜电机不防爆的问题。在另一家也是管理非常好的企业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甲类车间窗户外面的配电箱不防爆。事实上,在检查中,发现这样的问题,还不少。2、电气线路不防爆。根据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第5.4.1条:爆炸性环境电缆和导线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爆炸性环境内,低压电力、照明线路采用的绝缘导线和电缆的额定电压应高于或等于工作电压,且U0/U不应低于工作电压。中性线的额定电压应与相线电压相等,并应在同一护套或保护管内敷设。2)在爆炸危险区内,除在配电盘、接线箱或采用金属导管配线系统内,无护套的电线不应作为供配电线路。危险化
5、学品生产企业甲乙类车间、仓库的电气线路都应防爆。然而在检查中发现,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甲乙类车间、仓库的电气线路存在的问题很多,主要表现有:一是在防爆区域电线裸露。电气线路未做任何防火防爆处理,在防火防爆区域直接用裸线做电源线;二是在防爆区域内电线采用软护管,只能防止电线漏电,不能防火防爆;三是在防爆区域内电线虽然做了防爆管防护,但防爆管的连接不规范,防爆管的端头是敞开的,未做防爆处理;四是在防爆区域内防爆电线的柔性管接口未上紧,不完全防爆。以上四种情况,是在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甲乙类车间、仓库检查是经常出现的电气线路不防爆问题,而且还是很普遍的存在着。3、静电接地存在问题。根据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
6、范(SH/T3097-2017)第4.1.2条,在进行静电接地时,应包括下列部位的接地:a)装在设备内部而通常从外部不能进行检查的导体;b)安装在绝缘物体上的金属部件;c)与绝缘物体同时使用的导体;d)被涂料或粉体绝缘的导体;e)容易腐蚀而造成接触不良的导体;f)在液面上悬浮的导体。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车间、仓库所有的金属器件都要采取接地措施。而在检查中发现,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企业甲乙类车间、仓库普遍存在着:一是金属物件不接地;二是相邻的金属物件串联接地;三是接地线没有与母接地线连接,看起来接地了,实际上未接地;四是接地点接触不良;五是用接口分开的部分没有分别接地。4、室内容器、容具不接
7、地。根据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T3097-2017)第4.11条,在生产加工、储运过程中,设备、管道、操作工具及人体等,有可能产生和积聚静电而造成静电危害时,应采取静电接地措施:a)生产、加工、储存气体和液体的设备及气柜、储罐等;所有的储存甲乙类液体的储罐、容器都应采取静电接地措施,特别是一些小型的在室内的储存器具,也都要采取静电接地的措施。而在实际的检查中,发现个别企业的甲类仓库乙醇储罐没有采取接地措施;5、人体产生静电管理失控。根据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T3097-2017)第5.10条在人体带电易产生静电危害的场所,应采取下列措施:C)当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等级属于0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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