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穗港智造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夏港街道办事处关于联合印发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关于支持西区企业二次创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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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开发区穗港智造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夏港街道办事处关于联合印发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关于支持西区企业二次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开智造管规字20231号区各有关单位: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关于支持西区企业二次创业的若干措施业经广州开发区管委会、黄埔区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实施。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径向穗港智造合作区管委会或夏港街道办事处反映。特此通知。广州开发区穗港智造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夏港街道办事处2023年月30日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关于支持西区企业二次创业的若干措施第一条【制定目的】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
2、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奋发有为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继往开来推动“二次创业”再出发,以广州开发区西区作为试点促进创新发展,加快构建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广州开发区起步之地成为发展新高地,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措施。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政策措施适用于经济关系在广州开发区西区范围内(具体指夏港街道辖区范围)从事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且符合信用管理相关规定的工业企业、现代服务业企业、总部企业、高科技企业或机构等各类主体。第三条【加强土地收储】按照“应收尽收,应储尽储”的原则推动广州开发区西区范围内到期和低效用地收储,提高广州开发区西区土地利用效率。(责任单位:
3、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夏港街)第四条【支持龙头企业建设产业园区】支持年产值10亿元以上或年销售额200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建设产业园区。支持龙头企业通过改扩建或提容、立体开发等方式提高土地利用率;对龙头企业增资扩产或引进产业链上下游重点企业共建产业园区而提出的用地申请给予支持。鼓励龙头企业利用自有存量用地建设产业园区,所导入项目经管委会、区政府审核同意后,支持定制厂房建筑,并根据新项目需求按规定确定分割确权出让方案。(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第五条【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支持存量用地企业淘汰落后产品、技术、工艺设备和产线,推动土地再开发。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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