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员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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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委员会(下称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的管理,规范调解员的调解行为,提高纠纷调解质量、效率和社会效果,结合调解工作发展的需要,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员(下称调解员)的培训、考核、聘任、调解与评估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调解员,是指对建设工程及合同履行中发生的工程造价纠纷进行调解的专业人员。调解员分为资深调解员和调解员。第四条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员的培训、考核、聘任与评估等工作,指导并监督调解员的调解活动。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自律工作组按
2、照其职责对调解员调解活动实施监督。第五条调解委员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依照本办法及其它相关规定做好对调解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尊重和保障调解员的合法权益,调动和发挥调解员做好调解工作的积极性。第二章调解员的聘任第六条调解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和平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客观公正、诚实守信、认真勤勉、注重效率;(三)具有高等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者;(四)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相应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调解工作;(五)年龄原则上在70岁以下,但为调解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士,身体健康,年龄可适当放宽。第七条调解员应具备以下专业条件:(一)在相关专业领
3、域从业至少10年;(二)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三)具有相关专业领域的执业资格或同等能力;(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精通所从事的行业规范、专业知识。第八条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资深调解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受聘于全国性建设工程领域调解组织的调解员,5次及以上担任首席或独任调解员,经验丰富,化解纠纷效果好;(二)高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名册的特邀调解员,擅长建设工程领域民商事纠纷,办理完成5件及以上涉建设工程造价纠纷案件的,化解纠纷效果好;(S)经调解委员会批准的专业人士。第九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聘为调解员:(一)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二)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单位辞退的;(三)被吊销职业资格
4、或者执业证书的;(四)有弄虚作假、欺诈等失信行为的;(五)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第十条申请担任调解员(下称申请人),应当填写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员申请表(下称申请表),提供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相关的证明资料,并承诺信息真实、准确。第十一条秘书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将作为拟任调解员参加任前培训。拟任调解员应完成不少于40学时的任前培训课程。第十二条调解委员会对完成任前培训的拟任调解员进行考核。成绩合格的,进入拟聘名单在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网站上公示,待公示结束后由调解委员会决定聘任、颁发聘书,并将其列入调解员名册(下称名册)对外公布。第十三条调解员的任期为五年,
5、自聘书颁发之日起计算。任职到期后,将根据调解员在任期内工作情况、本人意愿及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继续聘任。对决定续聘的调解员,由调解委员会重新颁发聘书;未续聘的,调解委员会与调解员的聘任关系自动终止。第十四条调解委员会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推荐以及本办法相关聘任的规定,决定是否同意聘任名册以外的专业人士作为临时调解员。临时担任调解件调解员的,任期至该件调解结束之日止。第十五条调解员在任职期内,联络方式、通讯地址以及载入名册的信息发生变化,或因特殊情况不能承接调解件的,应及时向调解委员会报备。第十六条调解员在任职期内,如存在下列情形,将暂不列入名册:(一)因工作或身体等客观原因,调解员主动要求暂时不列入名
6、册的;(二)秘书处通过调解员登记的联系方式持续一个月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的;(三)有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所列情形之一,调解委员会认为短期内无法改正或采取管理措施不能改正或者改正结果不达标的。第十七条调解员在任职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的,调解委员会有权予以解聘:(一)发生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二)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规则(下称调解规则)和本办法的行为;(三)因违法违纪被判处刑罚、被吊销职业资格或者执业证书,或被处以停止执业处罚而丧失任职条件的;(四)隐瞒应当披露的事实,情节严重的;(五)无正当理由不出席调解会议办理
7、调解件的;(六)索取、收受当事人请客、馈赠或提供的其他利益;(七)违背调解员独立、公正立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1 .借故拖延调解件办理时间的;2 .拒绝说明理由,坚持有利于一方当事人的调解意见,或者故意曲解事实和法律,坚决支持或反对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和主张的;3 .在调解过程中,违背公正原则,代替一方向另一方质证、辩论、提出要求的,强迫另一方当事人接受调解(和解)建议的;4 .具有其他偏袒倾向行为的。(A)代人打听调解件情况,或者代人向调解件调解员实施请客送礼或提供好处和利益行为的;(九)使当事人和调解委员会利益受到损害的;(十)其他违反本办法和调解规则,不宜继续担任调解员的情形。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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