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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落实安全责任专项检查方案为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严格落实房地产开发企业安全责任,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房地产企业落实安全责任专项检查的通知(建安办函(2018)18号)要求,制定本方案。本方案所指房地产开发项目,是指建设单位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在施工程项目(含保障性住房项目)。一、组织机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成立“北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落实安全责任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徐贱云主任担任组长,李荣庆副主任、赵英杰副主任、陈卫东副主任、邹劲松副主任、王鑫副巡视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施工安全管理处和房地产开发管理处
2、。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施工安全管理处、房地产开发管理处、工程建设管理处、建筑市场管理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中心、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总队、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含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房地局)。二、检查内容(一)是否依法取得施工许可手续;(二)是否依法依规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三)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肢解发包等行为;(四)是否保障安全文明施工费;(五)是否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六)是否在施工现场成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
3、构。三、职责分工(一)市区分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督促指导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检查,负责对本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抽查。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抽查。(二)委内分工施工安全管理处、房地产开发管理处负责市级层面带队检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总队负责对检查内容(一)(三)(五)开展市级层面执法抽查;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负责对检查内容(二)(六)开展市级层面执法抽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负责对检查内容(四)开展市级层面抽查。四、时间安排(一)部署阶段。9月21日前印发专项检查方案,传达部署到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各房地产开发项目。(二)
4、自查阶段。9月22日至9月24日,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本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展自查自纠,自查情况要存档备查。(三)检查阶段。9月25日至10月15日1 .区级层面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辖区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抽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或采取相应处理措施。2 .市级层面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成立2个专项检查组,分别由施工安全管理处、房地产开发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带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总队、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等各派2名专业人员按分工编入2个专项检查组,负责开展抽查工作。施工安全管理处负责东城、朝阳、通州、平谷、顺义、怀柔
5、、密云、大兴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抽查。房地产开发管理处负责西城、海淀、丰台、石景山、门头沟、房山、昌平、延庆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抽查。每个专项检查组按要求及时整理检查记录,做好检查汇总工作。(四)总结阶段。10月16日至10月20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加强领导,勇于担当,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程项目安全管理首要责任。要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6、管理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开展落实安全责任的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吸取同行业的经验教训I,认识到项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企业生存发展造成的负面影响,加快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落实安全责任。(三)严格监管执法。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责令房地产开发企业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停工整改;对于检查发现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行政处罚、记分、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处理措施。(四)统筹工作安排。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将本次专项检查与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推进,全面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7、(五)加强宣传引导。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好的做法加以推广,对落实安全责任不重视、不到位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对相应处罚结果及时公开,积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总队、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于2018年10月20日前将房地产开发企业落实安全责任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附件:房地产开发企业落实安全责任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联系人:施工安全管理处魏巍;联系方式:59958843;电子邮箱:ShigOngChU211)附件房地产开发企业落实安全责任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填报单位(公章):项目内容数量检查情况开展检查次数(次)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个)检查房地产开发项目(个)检查发现房地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起)其中: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手续(起)未依法依规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起)存在违法发包、肢解发包等行为(起)未保障安全文明施工费(起)任意压缩合理工期(起)未在施工现场成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起)处理情况处罚企业数(家)罚款(万元)责令项目限期整改(处)责令项目停工整改(处)记分(起)通报批评(起)媒体曝光(起)宣传情况媒体宣传(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