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三十年典型案例(1993-202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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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法院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三十年典型案例(1993-2023)北京法院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三十年典型案例(1993-2023)一、著作权案件1案例1:受戒电影作品著作权纠纷案1案例2:坚硬的稀粥等六作家作品著作权纠纷案2案例3:“鸟巢”建筑作品著作权纠纷案3案例4:钱钟书书信手稿行为保全案5案例5:梦幻西游游戏著作权、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6案例6:“伙拍小视频”著作权纠纷案8案例7:“空竹”杂技作品著作权纠纷案9案例8:音集协著作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案11案例9:首例冬奥吉祥物形象著作权刑事案12二、专利权及植物新品种权案件14案例10:GU1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14案例H:“移动通信交
2、互”5G相关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16案例12:“U盾”相关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18案例13:马库什化合物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20案例14:“艾地骨化醇软胶囊”药品专利链接纠纷案21案例15:利格列汀晶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22案例16:玉米“农大372”植物新品种申请权权属纠纷案24案例17:玉米“哈育189”植物新品种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26三、商标权案件29案例18:“新华字典”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29案例19:“曼松”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30案例20:“摩卡”商标权撤销行政纠纷案32案例21:“聚丰园”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33案例22:“极氮”商标申请
3、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36四、不正当竞争及垄断案件38案例23:“猎豹浏览器”不正当竞争纠纷案38案例24:电影悟空传商业秘密纠纷案39案例25:“爱奇艺账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40案例26:“小度”语音指令不正当竞争纠纷案42案例27:“虚假截图软件”不正当竞争纠纷案44案例28:“古北水镇”不正当竞争纠纷案45案例29:“百灵鸟QQ营销”不正当竞争纠纷案47案例30:“百度搜索”垄断纠纷案49一、著作权案件案例1受戒电影作品著作权纠纷案【基本信息】案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1995)海知初字第963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995)一中知终字第19号原告:北影录音录像公司被告:北京电影学院
4、【案情简介】1992年3月,北影录音录像公司(以下简称北影公司)经作家汪曾祺授权取得了小说受戒的电影电视剧改编权等。北京电影学院学生吴某为完成课程作业,将小说受戒改编成电影剧本上交学院。北京电影学院经审核,将该剧本用于当届学生毕业作品的拍摄,并将30分钟的影片在学院小剧场放映一次,用于该校师生的教学观摩。1994年11月,北京电影学院携受戒影片参加法国朗格鲁瓦学生电影节。该片放映时,电影节组委会对外公开出售少量门票。北影公司以北京电影学院侵害其著作权为由提起诉讼。一审法院认为,北京电影学院组织学生将受戒小说改编摄制电影的行为构成合理使用,但将该片送往法国参加电影节的行为超出了合理使用范围,故判
5、决北京电影学院赔偿北影公司经济损失1万元等。北影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典型意义】本案是认定构成著作权“合理使用”的典型案例。本案通过对著作权法对合理使用所作规定的立法原则及电影学院因其教学方式的特殊性从而影响被诉行为性质的阐释分析,并从保护著作权人权利及促进教育发展两方面因素进行考虑,最终判定北京电影学院组织学生将受戒小说改编摄制电影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为此类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有益借鉴。本案为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第1期公报案例。案例2:坚硬的稀粥等六作家作品著作权纠纷案【基本信息】案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1999)海知初字第57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9
6、99)一中知终字第185号原告:王蒙、张抗抗、毕淑敏、张承志、张洁、刘震云6名作家被告:世纪互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案情简介】坚硬的稀粥白罂粟漫长的路预约死亡一地鸡毛北方的河黑骏马分别为王蒙、张抗抗、张洁、毕淑敏、刘震云、张承志所创作的文学作品。1998年4月,世纪互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互联公司)成立“灵波小组”,在其网站上建立“小说一族”栏目,将六作家小说存储在计算机系统内并在互联网上传播。用户访问世纪互联公司网站,可浏览或下载六作家小说。六作家以世纪互联公司的行为侵犯其著作权为由提起诉讼。一审法院认为,1991年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了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作品的
7、使用方式必将越来越新颖多样。作品在互联网上传播,虽然与出版、发行、公开表演、播放等传播方式有不同之处,但本质上都是使社会公众了解作品内容的手段。因此,不能因传播方式不同而影响著作权人应有的合法权益。只有对著作权进行严格的司法保护,才有利于知识的创新和传播。世纪互联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六作家享有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故判决世纪互联公司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3000元至13080元不等。世纪互联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典型意义】本案是我国法院审理的最早涉及网络著作权的案件之-O1991年著作权法尚未规定信息网络传播权,本案一、二审判决对1991年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五项、第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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